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及解读库>政策咨询问答库>政策问答-部门>万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社局】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日期:2023-11-16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11-16

【问】: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人社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