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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3-00060 [ 发文字号 ]万盛经开办发〔2023〕12号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成文日期 ]2023-02-28 [ 发布日期 ]2023-03-01 [ 体裁分类 ]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万盛经开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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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办发〔20231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万盛经开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体制机制,经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万盛经开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任:唐应良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向明忠  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正强  水利局局长

员:公安分局、中心检察室、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税务局分管负责人。

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水利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分管水工作副局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水土保持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织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结合上级要求研究制定重大水土保持改革和发展政策措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万盛水土保持规划,分解落实相关部门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

4积极筹措争取水土保持资金,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5组织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

6.加强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掌握全区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

7加强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落实好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8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建立水土保持信息共享制度和协同监管制度;

9履行管委会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水利局:宣传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创新水土保持体制机制。

公安分局:按照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印发的《重庆市公安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渝公发﹝2016﹞160号)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有效提高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权威和对水土保持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

中心检察室:负责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检察公益诉讼。参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联合监管。

发展改革局:组织协调水土保持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或参与审批水土保持有关重要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实施好石漠化治理项目督促落实有关水土保持专项和石漠化治理项目的计划执行及国家补助投资的使用管理。在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过程中提醒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有关手续。

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项目支出,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资金调度和监管,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深化绩效管理。

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规划编制机关在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批前征求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职责做好相关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实施好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和坡耕地土地整治等项目负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林地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库岸防护林负责将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水土流失敏感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控。负责矿山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日常监管

生态环境局: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重要河流、水库等水污染防治

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防治工作。

城管局:负责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交通局:加强对交通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督促交通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防治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业生产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在农业生产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总结推广水土保持效果好的农业生产措施。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与重要区域水土流失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税务局: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参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联合监管。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原则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领导成员出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列席会议,交流讨论水土保持工作和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研究部署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分解落实各部门和各镇街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水土保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二)发文制度。以水土保持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委员会办公室或有关单位负责起草,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以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发。

(三)督察考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水土保持委员会建联合工作组,对水土保持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以及全区水土保持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等

(四)信息共享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将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核准)、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工备案、完工、竣工验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数据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共享,确保各项任务协调统筹推进。

(五)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于每年12月底前向水土保持委员会书面报告水土保持年度工作情况,并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梳理汇总后,上报委员会。

四、其他事项

一)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议题,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和相关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动态了解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年底将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和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委员会领导成员。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水土保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委员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2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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