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文字)
2025年11月28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布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文件,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重庆市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行动方案》(渝生态环委办〔2023〕3号)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解决高排放柴油货车带来的污染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交通与环境状况,制定本限行通告,对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二、制定依据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限制路段、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重庆市中心城区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方案》(渝环规〔2025〕9号)要求“中心城区以外各区县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在辖区城市建成区域内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并与中心城区同步推进实施。”目前,全国已有100多个城市实施了高排放车辆限行等限行措施,其中,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以及周边的成都、长沙、武汉等城市实施了国三、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限行措施,对缓解交通压力和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是我区此前已实施货车限行政策,对所有货车在规定区域实行8:00—22:00时段限行;本次限行措施为原有政策基础上的优化调整,核心变化是将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时间延长至全天24小时。
二是分阶段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从202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从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四、有关建议
建议受限行影响的车主,一是及时淘汰更新高排放车辆,积极申请国三、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和更新为新能源车补贴;二是将车辆出口或转移到其他不受限行影响的区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