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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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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6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布了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办发〔202437)文件,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是机构改革后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面临新形势,《预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在自然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予以完善。

二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进一步适应重特大灾害应对工作需要,确保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强化与突发事件应对总体预案和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灾种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健全与市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上下联动。

三是市减灾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区县预案于9月底前完成并以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乡镇(街道)预案于12月底前完成

二、《预案》的制定过程

(一)文件起草。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区领导的批示要求,参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起草了《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讨论。初稿形成后,区减灾办20249月14日召集财政、农业农村、水利、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对启动条件等重要内容进行了修改。

三)征求意见。区减灾办20248269月14日2次通过党政网征求了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的意见。截至923日,共收到回复3份。其中区财政局、经济信息局、万东镇提出了修改建议具体情况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三、主要内容

新修编的《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8部分,在整体框架上与新印发的《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一是结合上级自然灾害救助最新工作要求并结合区应急管理的工作思路,明确本预案编制目的。二是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及新发布的《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三是综合考虑我区自然灾害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四是依据最新应急管理理念,规定预案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区级层面和镇级层面。一是明确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二是确定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明确职责。三是明确了镇(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根据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精神、机构改革要求及相关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灾害准备阶段的职责。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灾情信息报告和灾情信息发布。明确区应急局、有关部门、镇街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要求全区各级宣传、网信、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预警、灾情等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部分,区级应急响应。包括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响应调整、响应联动、响应终止。调整和更新区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区级统筹指导支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响应措施,增强《预案》的操作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一是过渡期生活救助。明确受灾镇(街道)负责,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暂无房可住、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等人员,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财政局会同应急管理局统筹安排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支持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二是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局会同财政局按照《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资金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补助资金规范有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三是冬春救助。受灾镇(街道)负责,每年9月调查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当年冬季和次年春季受灾家庭吃饭、饮水、穿衣、取暖等方面需救助的情况,应急管理局汇总后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于当年10月1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强调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和预案实施时间。明确了预案制定解释主体,参照情形、预案实施等。

四、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2022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办发〔2022〕42号)相比,这次预案修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及组织指挥体系的变化,为适应灾害救助新形势、新问题、新模式、新机制的需要,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死亡(失踪)人员性质认定;加强受灾人员集中安置服务工作;完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响应措施。新预案在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确保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与突发事件应对总体预案和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灾种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等,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案实施时间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办发〔20224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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