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2024年4月29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布了《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文件,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2月,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排查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通知》,指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试行)》(万盛经开发〔2016〕10号)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2024年3月19日,区市场监管局提请管委会2024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修订有关条款。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4月29日,正式印发《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万盛经开发〔2024〕4号)并实施。
二、目的意义
《办法》的修订旨在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升全区质量整体水平,大力提升万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质量品牌影响力。通过该《办法》实施,大力提升万盛产业质量整体水平,显著增强质量品牌支撑能力,建设并完善质量治理体系,为万盛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万盛提供质量支撑。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共六章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1-5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出台目的、原则,申请条件;
(二)第二章组织机构(6-9条)。成立评选委员会,并对评选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进行解读。
(三)第三章申报和评选(10-13条)。主要明确了申报条件、提交材料以及评选的依据和程序。
(四)第四章奖励(14-17条)。主要明确了对主任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的奖励政策。
(五)第五章管理和监督(18-24条)。明确了对获奖企业的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置方法。
(六)第六章附则(24-26条)。明确相关实施细则及《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实施时间。
五、适用对象
凡在万盛经开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工业企业,均可适用本办法。
六、注意事项
申报提交材料:
(一)主任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二)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三)有关证明材料。
七、关键词
质量、管理、企业、产品、创新、卓越绩效、经营、品牌建设。
八、新旧政策差异
优化后的2024年《办法》与2016年版在内容上有以下变化:
(一)《办法》将第一章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引导和激励我区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企业,提高我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和《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修订为“为切实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引导和激励我区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企业,提高我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和《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将第一章第五条“主任质量管理奖的评选对象为工商登记和纳税登记均在万盛经开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根据需要逐渐扩大评选领域和范围。”修订为“主任质量管理奖的评选对象为在万盛经开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工业企业,根据需要逐渐扩大评选领域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