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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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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2021520日,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进行如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八条都明确规定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有报告、举报的权利。

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等文件也重申和强调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文件起草背景

绝大多数生产安全事故都是违法行为所致,及时、有效查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社会化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群防群治作用,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20215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区应急局、区财政局赓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的内容分为部分:

(一)第一部分是正文,力求精简,共十六条。告知广大群众“举报什么”、“向谁举报”、“怎样举报”“奖励标准”,告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何接报、如何转送案件线索以及如何兑现奖励

1.举报什么?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向谁举报?怎样举报?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24小时值班电话“023-48283636”,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区应急局负责统一受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通信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勤俭路72号,电子信箱:3053502855@qq.com

3.奖励标准。一是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入库金额的5%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二是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谎报瞒报1人奖励1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2万元;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12万元。

4.接报后具体操作流程。

  

5. 不适用本办法的八种情形。

一是被举报事项已被有关部门掌握,正在调查处理的;

二是被举报事项已被责令限期改正,正在责令期限内的;

三是被举报单位在举报前已排查出举报事项并列入整改计划或已整改的;

四是核查,举报事项不存在或者无法核实的;

五是举报事项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六是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或已结案的涉法涉诉事项的;

七是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举报奖励规定,对同一举报事项已给予奖励的;

八是具有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

6.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二)第二部分是附件,罗列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的15个行业领域159个重点举报事项。将各行业容易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为作为举报奖励的重点,明确告诉人民群众哪些事项属于重点事项。

先关文件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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