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卫生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6.加强对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
8.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
9.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在区内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有关医疗保健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0.受党工委委托,代管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协会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
11.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要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万盛行动,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13.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1)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贯彻落实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贯彻执行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组织实施人口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牵头落实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2)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3)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4)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医政医管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安全应急科)、基层卫生科(爱国卫生科)、规划信息科(人口与家庭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纳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的二级预算单位共计24个,其中,行政预算单位1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21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东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桐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坝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丛林镇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林镇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镇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黑山镇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疾控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血库、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数字信息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党群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药具服务中心;代管单位2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协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1,04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1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53,415.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13,924.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5年增加2,354.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5年减少7,301.04万元,事业收入较2025年减少8,988.1万元,其他收入较2025年增加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1,04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329.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6.29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减少13,924.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46.6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471.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18.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8.91万元,比2025年增加2,35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0.57万元,比2025年增加67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社保基数调增、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及社保等人员经费增加,同时2025年年初财力不足,公用经费年初仅安排全年预算的80.0%,剩余20.0%部分预算由年中追加,导致2025年年初预算基数较小,而2026年年初该经费全部下达,所以同比增长明显,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118.34万元,比2025年增加1,68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管理专项、计划生育惠民服务专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奖扶专项、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育儿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专项、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5.72万元,比2025年增加8.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6万元,比2025年增加8.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财力不足,公务用车运维费年初仅安排全年预算的80.0%,剩余20.0%部分预算由年中追加,导致2025年年初预算基数较小,而2026年年初该经费全部下达,所以同比增长明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5.43万元,较上年减少11.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5万元,较上年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因项目实施邀请专家对医院进行帮扶,按需增加公务接待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38万元,较上年减少13.52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车辆调度使用,严控非必要出行,有效节约公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3.35万元,比2025年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财力不足,公用经费年初仅安排全年预算的80.0%,剩余20.0%部分预算由年中追加,导致2025年年初预算基数较小,而2026年年初该经费全部下达,所以同比增长明显,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邮电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5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56.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部门整体及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其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1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7台(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6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79.8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事业传承与发展、食品公众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四害防治、医疗日常运维支出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主管部门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凌宇 联系方式:023-48286669
附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