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委办(2023—36))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制定2023年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四)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六)巩固2022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对2022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对象
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采用系统随机抽取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单位,详见任务清单。
三、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政府官网 (信用重庆或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信息应当在监督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高度重视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统筹安排随机监督抽查、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内容。
(三)规范调整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应及时向我委报告,由我委书面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由市卫生健康委作出调整决定 ,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在市执法平台中具体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由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提交申请说明,我委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四)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区疾控机构负责随机监督抽查中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水质、出厂餐饮具的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五)加强部门协同监管。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要加强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水利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六)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附件:万盛经开区2023年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