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召开第二次沟通会商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沟通会商制度作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于近期召开第二次沟通会商会议。市审计局副局长戴希、市财政局副局长祝轻舟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审计局通报了2020年度市、区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有关专项资金审计等计划安排及项目实施情况;市财政局通报了区县“三保”支出有关情况,2020年区县政府债务化解的措施、效果和2021年管控的思路与举措,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双方就如何强化精准监督,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会商。
会议指出,围绕深化落实沟通会商制度,双方要建立计划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的长效机制。一是审计部门要按照2020年度区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项目计划及审计方案,对2020年度区县安排“三保”支出的财力保障情况进行审计;财政部门要积极采取分类管理与指标细化等措施,强化区县“三保”支出的运行监控,压实“三保”保障责任。双方要加强“三保”支出审计结果与财政评估结果的衔接,就支出标准、支出口径与确定原则等方面做好沟通会商,共享数据信息,共同规范区县“三保”工作。二是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债券发行、风险评估和核查问责等环节工作,并重视推动区县隐性债务的化解;审计部门在开展财政审计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客观准确地反映政府债务化解等情况,促进区县政府建立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三是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财政绩效综合评估指标管理体系,与审计部门共商解决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工作难点,实现预算绩效考核与审计监督的联动,共同发力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认为,通过沟通会商,审计与财政部门就完善区县财政预算管理、财政绩效评估及政府债务管控等工作凝聚了共识。下一步,审计部门将及时通报交流2020年度市、区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查出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充分听取财政部门的意见,共同探讨解决财政运行中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共同督促审计整改,不断增强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