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万盛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s.cq.gov.cn/bm/rlsbj/)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4827178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工作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搭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顺利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4条,其中,在万盛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子网集群发布信息动态401条,“万盛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3条。主动依法公开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履职依据、机关简介、预算决算、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招考录用、公开年报等信息,做到政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围绕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领域,公开信息135条;围绕六稳六保、稳岗就业,公开信息127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将人力社保领域8大项27小项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结果等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制作政策解读材料3个,助力重大政策落地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坚持实行政务信息发布合法性审核和保密审查,进一步实现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化。加强对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的规范化建设,在公文办理中,明确要求发布文件要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2021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力社保局要求,新开设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两个,分类上传就业创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公开信息,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完善。按照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对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快对万盛网子网集群和政务新媒体的升级优化建设。2021年对“万盛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升级扩能建设,新增招聘专区、视频直播带岗专区、培训需求专区等内容,丰富微信公众号功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人社服务。2021年我局以“万盛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依托,举办12场视频直播带岗线上求职招聘会,63余家企业提供了6400余个岗位,吸引了5000余人参与招聘,扎实做好了“六稳”“六保”工作。“万盛人社”微信公众号2021年及时公开政务信息200余次,总阅读量达25.6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等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将人力社保领域相关内容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公开内容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审核把关后发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8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在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紧紧围绕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人力社保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各科室(事业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探索建立考核机制,督促各科室(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万盛人社”微信公众号功能,以政务新媒体为依托,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更加便利的获取政府信息。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指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以来,我局围绕人力社保中心工作,探索利用视频讲解、一图读懂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制作了《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影响哪些业务及注意事项》视频解读,《上线试运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有关工作》、《“万泸协同·共谋发展”创业创新大赛暨万盛经开区第四届“渝创渝新·创汇万盛”创业创新大赛》的图片解读,帮助群众把政策读清楚、弄明白。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级、区级要点任务分工的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