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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52001853L/2026-002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万盛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24 [ 发布日期 ] 2026-08-24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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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8-24

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我市各专业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为了有序开展我区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6182号)转发你们以下简称《申报文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标准

各专业、各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相应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具体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可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有关要求。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继续教育(除公需科目)佐证资料如无证书、结业证等依据,可填写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申报系统作为学时佐证

三、申报途径和方式

(一)委托评审。有需要委托评审的申报人按照《申报文件》和各评委会的日程安排将评审材料按程序报送具体程序和时间节点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各评委会规定执行

(二)区评委会评审。申报我区中、初级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人员,务必2026918日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到下一级审核机构,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2026924日截止,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万盛经开区评审委员会(区住建局)最终审核并通知申报缴费,今年我区工程类职称评审将开展答辩,具体时间和规则由评委会通知申报我区教育序列职称评审人员按照区教育局安排开展各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相关资料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批和办理后续手续。

(三)以考代评。考试取得职称报考人员需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每年初市人社局发布全年考试计划,各专业一般在考试前2-3个月报名。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摸清本单位符合职称申报人员底数,积极宣传动员,协调指导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二)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职称申报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并填写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见附件1上传职称申报系统

其中,下列情形区别处理:

1. 对于实行考评结合的,考试合格后,应在岗位空缺内开展职称评审;

2. 对于实行以考代评的,取得任职资格后,应在岗位空缺内开展聘用;

3. 小学正高级教师应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数量推荐评审,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在岗位空缺内开展聘用。

(三)联系方式

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万盛经开区评审委员会

区教育局联系人:犹振凤、刘文静   联系电话: 023—64183271、023—64183269

2. 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万盛经开区评审评委会

区住建局联系人:张成建、康涛联系电话:023—48272101

3. 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

区职改办联系人:杨忠情彭露联系电话:023—48266711、023—4827166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编制数

在编人数

岗位设置方案

核准文号

总数

岗位
情况

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核准岗位






现聘人数






特设岗位

聘用人数






空缺岗位






已评未聘人员数量






2025年职称评审申报数量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同级人力社保部门

备案意见


注:1.该表格为事业单位推荐在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作为单位推荐佐证材料使用;

2.试用期人员按拟聘用岗位统计,有关岗位和人员数据统计时间截止20261231

附件2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 称


起止

日期

学习内容

学习方式

学 时

学习成绩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说明:此卡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的业务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资格或申请职(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时,须提供此卡复印件。(此表为《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渝人发〔2007170号文件附件2

附件3

2026年万盛职称申报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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