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我市各专业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为了有序开展我区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转发你们(以下简称《申报文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标准
各专业、各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相应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具体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可在《申报文件》里的链接查询。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继续教育(除公需科目)佐证资料如无证书、结业证等依据,可填写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申报系统作为学时佐证。
三、申报途径和方式
(一)委托评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委托评审的各单位按照《申报文件》中的日程安排将评审材料按程序报送,具体程序和时间节点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区评委会评审。申报我区中、初级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人员,务必在9月30日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到下一级审核机构,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10月15日截止,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万盛经开区评审委员会(区住建局)审核10月17日截止,申报人10月30日前缴费。申报我区教育序列职称评审人员按照区教育局安排开展。各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相关资料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批和办理后续手续。
(三)以考代评。考试取得职称报考人员需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每年初市人社局发布全年考试计划,各专业一般在考试前2—3个月报名。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摸清本单位符合职称申报人员底数,积极宣传动员,协调指导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二)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职称申报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并填写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见附件1)上传职称申报系统。
其中,下列情形区别处理:
1.对于实行“考评结合”的,考试合格后,应在岗位空缺内开展职称评审;
2.对于实行“以考代评”的,取得任职资格后,应在岗位空缺内开展聘用;
3.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应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数量推荐评审,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在岗位空缺内开展聘用。
(三)联系方式
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万盛经开区评审委员会
区教育局联系人:犹振凤、张小琴 联系电话: 64183271、64183269
2.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万盛经开区评审评委会
区住建局联系人:张成建、康涛 联系电话:48272101
3.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
区职改办联系人:彭露、何雨键 联系电话:48271663、48266711
附件:1.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
2.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
4.2024年万盛职称申报交流群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docx
附件2.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docx
附件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doc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