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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52001853L/2022-00853 [ 发文字号 ] 万盛人社发〔2022〕68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3 [ 发布日期 ] 2022-11-03

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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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03

万盛人社发〔2022〕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根据《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2〕29号)精神,为加快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青年人才,现对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首次在渝全职工作,且工作地在万盛辖区内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及以后)、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40周岁及以下(以申报日期为准)青年人才。

二、补贴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职称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人。

(二)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人。

(三)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技师发放安家补贴2.5万元/人。

三、申请程序

(一)申报。人才本人或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1. 《万盛经开区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能证明符合人才等次标准或相关政策标准的材料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 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二)受理。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人才服务科(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三)审核。区社保中心负责核实申请人在我市首次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负责审核申请人的人才类别、补贴标准,并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后,区人力社保局、党工委组织部负责复审。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人才服务科(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按照申请人工作满一年、满两年、满三年后分别按照30%、30%、40%比例发放安家补贴到青年人才个人账户(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计算年度)。

纳入安家补贴对象的申请人在政策享受期内(3年)其劳动关系终止的,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剩余年度的补贴。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政策对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党工委人才办采取随机电话访谈的方式了解各单位人才专员对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政策知晓度,重点随访区级人才的工作单位联络员,确保本政策在本行业本辖区各企业都知晓政策、会运用政策。

(二)发布需求。依托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政策,常态化建立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人才服务科)负责在万盛经开网公开发布。同时,区国资管理中心、平山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分别负责收集国有企业、平山园区内企业、镇街辖区内企业的人才需求(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技师及以上的岗位),于每月25日前将人才需求情况汇总后报送至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人才服务科),其他区级部门按需报送。

咨询电话:023-48263201、023-48296918

受理电话:023-48281637

地址: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栋3楼)

附件:1. 万盛经开区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表

      2. 万盛经开区引进人才需求情况登记表

附件下载:

1. 万盛经开区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表.docx

2. 万盛经开区引进人才需求情况登记表.docx



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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