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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52001853L/2021-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日期 ] 2021-05-1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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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关于

上线试运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网信办《关于做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渝医保网信办〔2021〕9号)规定,万盛经开区确定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区县,为切实做好我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作,确保医保信息平台在我区上线试运行风险可控、系统稳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万盛参保人到区外就医、购药结算管理。2021年5月31日至7月31日,万盛经开区参保人在区外医药机构无法实时结算报销医疗费用。参保人区外住院医疗费报销可凭发票、费用总清单、病历、社保卡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普通门诊就医或药店购药无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居民医保门诊定额。

二、区外参保人到万盛就医、购药结算管理。2021年5月31日至7月31日,区外参保人在万盛经开区医药机构无法实时结算报销医疗费用。区外参保人在我区住院医疗费报销可凭发票、费用总清单、病历、社保卡等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普通门诊就医或药店购药无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居民医保门诊定额。

三、慢特病患者用药管理。已办理慢特病且长期居住在区外的万盛参保人,或长期居住在万盛的区外参保人,5月内可在特病定点医院一次性开具3个月药量,减少慢特病门诊手工报销。

四、已出院未结算患者医疗费用处理。各定点医院要及时清理已出院未结算患者的医疗费用情况,对符合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8日前报区医保中心研究,纳入无卡结算。

五、加强舆情防控引导工作。试运行期间,在出现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就医购药异常问题时,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向参保人进行耐心解释,积极引导参保人有序就医。对不能处置的问题,立即向人力社保局报告,避免因此产生舆情事件。

咨询电话:48263929(职工医保待遇科),48295599(医保待遇科),48264718、48281872(医保参保科)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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