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
1.招揽、组织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利用虚假诉讼确认劳动关系等手段,违规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以挂靠形式参保缴费;
2.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
3.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
(二)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问题
1.为非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或为参保人员违规提前退休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
3.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4.为参保人员虚构离职原因及虚假短期参保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三)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问题
1.个人通过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实施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及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行为;
2.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
3.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4.伪造、篡改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以骗取认定结论,进而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5.虚构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事实,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四)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问题
1.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
2.为协助违规补缴养老保险费,违法出具法律文书;
3.伪造、篡改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征集方式
(一)现场反映
工作日内,可直接到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327室反映。
(二)电话反映。
区人力社保局社保科电话:023—48274969,受理时间:09:00—12:00,13:30—17:30。
(三)电子邮件反映
可将问题线索发送至邮箱:2833781598@qq.com。
(四)来信反映
邮寄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327室,收件人:区人力社保局社保科,邮编:400800。
四、注意事项
(一)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二)举报可实名或者匿名进行,鼓励实名提供线索,实名举报注明反映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核实。
(三)反映线索应尽可能详实,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违法违规人员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具体行为及相关证据。
(四)我们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资料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保基金监督,共同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