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区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供水区域统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水农水〔2024〕3号)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万盛经开农发〔2024〕37号)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通过网上公开方式择优选取我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事项名称
择优选取万盛经开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
二、 统管内容与目标
2025年12月起,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承担农村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网改造提升、水厂设备升级、部分水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还负责千人以下农村供水工程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应急抢修等工作。通过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工作水平,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三、统管资金来源
一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争上或县域统管主体自筹等方式逐步改造县域统管的老旧水厂及其配套管网,成熟一批移交一批;二是落实农村供水考核补贴机制,安排财政补贴和维修养护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及适当成本补贴。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供水、水务管理、市政公用事业运营等相关内容。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事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类似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经验或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参加本次选择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5.本工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文件的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2. 提交地点及方式: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室,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
3. 提交内容:能反映申请人综合实力与信誉、运营管理方案及应急保障措施的相关资料。
六、 评选标准与方式
(一)评选标准。
1. 根据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与信誉(如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行业声誉等);
2. 申请人拟采用运营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创新性;
3. 申请人技术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
4. 申请人服务承诺情况与保障措施(如水质保障、应急抢修、用户服务等)。
(二)评选方式。
1. 申请人数量为2家及以上时,通过专家会议审查方式选取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
2. 申请人数量不足2家时,通过审查其资格条件等确定统管主体。
(三)其它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2026年8月前获得企业所属的农村供水工程的经营管理权。
七、 联系方式
选择人: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万盛大道13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3—48289992;023—18423325867
八、 其他
本次公开选取活动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透明、竞争公平。欢迎符合条件、有实力、有诚意的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