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8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文件精神,市上下达我区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试点开展养殖废臭水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持续巩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成效,请各镇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万盛经开区范围内生猪存栏20~200头(含20头、不含200头,下同),蛋鸡存栏600~6000羽,肉鸡存栏1200~12000羽,肉牛存栏4~40头,肉兔存栏600~6000只,羊存栏50~500只的畜禽养殖专业户。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用地需符合相关规定。
2.养殖场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
二、建设内容
主要支持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化粪池、干粪棚、粪污输送管网、干湿分离机、粪污抽排机、贮粪袋、贮粪罐等。
三、补助标准
本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择优选取两户及以上畜禽养殖专业户实施项目,本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为10万元。畜禽养殖专业户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已享受农机补贴的设备,不得纳入本项目重复补助。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完善申报资料后,向项目实施所在地镇产业发展岗申报;镇产业发展岗初步审查,经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8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资料报区畜牧水产站。
申报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等。
联系人:张文元,电话:023—48288371
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