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 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具有实施智慧农业的基础条件。
2.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4.符合环保、用地、环保、河道管理等相关要求。
(三)建设期限
项目立项批复后1年。
(四)建设内容
按照市政府《重庆市智慧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渝府 办发〔2019〕111 号)部署,大力实施智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全景、全域、全局、全流程的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资源汇聚与融合为基础,以建设平台中枢智能调度分析能力为抓手,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大脑建设。依托优势产业和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开展农业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等全流程数字化建设,探索打造智慧农业引领区。
(五)资金使用方向
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大脑建设、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服务在线化创新培育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数量及补助资金额度
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计划补助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基地1-2个。
三、申报程序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先向项目所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经镇级审核合格后,将项目实施方案于2025年7月31日前报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并对上报方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准确性、严肃性负责。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拟支持项目,原则上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评审结果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四、其他要求
(一)绩效目标。单位面积土地农业产出效益增加10%以上,提高劳动生产率15%以上。
(二)注重利益联结机制。注重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注重让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联系人:科教信息科 胡越,联系电话:15922950630
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