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万盛经开区2021—2025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万盛农办发﹝2021﹞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被带动农户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户平均收入水平,下同)。
(二)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负责人等,其所在的合作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30万元,入社成员10户以上或带动服务农户20户以上。
(三)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其所在农业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50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30户。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所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10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农产品电商经纪人等,连续2年年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200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5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30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农产品电商经纪人连续2年年均带货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
二、严格评选认定
2024年全区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10人,认定对象必须从培养对象库中遴选产生。原则上市级参训学员优先,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取消认定资格。
申请人应符合认定标准,填写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附件1),按照《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认定佐证资料清单》(附件2)提供近2年经营收入和带动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由各镇人民政府初审,于2024年9月1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确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联系人:曾义,联系电话:15923182323
附件:1.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doc
2.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认定佐证资料清单.doc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