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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3-00109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农林发〔2023〕13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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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13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53号)精神,中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制定了《万盛经开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区农村实用人才数据采集和分类评价工作取得成效。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盛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农村实用人才基本情况,激励农村实用人才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分层分类用好农村实用人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完善数据统计、动态管理、教育培训、政策扶持“四位一体”制度体系。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数据采集与统计对象

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农村中具备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居住5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的农村劳动者。本次数据采集与统计对象主要包括5类,即生产型人才、经营型人才、技能服务型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具体对象如下:

(一)生产型人才。以高素质农民为主要对象,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等。种植能手主要指在农村种植一种或多种作物(包括树木、花卉苗木)达到一定规模,单位面积的效益高于其他农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养殖能手主要是指在农村养殖一种或多种畜禽、水生动植物达到较大规模(数量),或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养殖收益高于其他养殖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加工能手主要是指在农村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且达到一定规模,对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并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

(二)经营型人才。主要是指在农村开办企业的主要投资者或经营业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和经营服务人才。其中,农业经理人是指专业从事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引进农业实用技术、传播科技信息等对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益的各种中介服务活动,并获得一定经济收入的农村劳动者;经营服务人才指以自有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运输业(农用运输车、村级长安车等)、销售业(包括庄稼医院、村级邮政服务点)、观光休闲农业(包括农家乐)、森林生态旅游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经济收入、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或能解决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三)技能服务型人才。主要是指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具有较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服务对象达到一定规模(10户以上)的村级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包括村级动物防疫员、社会化服务员、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等。

(四)技能带动型人才。具有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方面的特长或技能,以从事该行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并能带动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或进入该行业,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作出贡献的人员。包括木工、泥瓦工、漆工、电工、农机能手、家电维修者、理发师、编织工及其他手工艺人等。

(五)社会服务型人才。主要从事农村文化、体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服务,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或知名度的农村劳动者。包括乡村文体艺术人才、村级财务会计人员、乡村医生、农旅融合人员、村支“两委”班子成员、乡村社会工作人员等。

三、数据采集与统计内容

(一)数据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实用人才基本情况、人才类别、学历情况、培训情况、获奖情况、技能水平、产业发展情况等(附件1)。

(二)数据统计内容。主要包括5类农村实用人才的性别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技术水平结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等(附件2)。

四、评价对象及指标

(一)评价对象。面向全区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分类评价工作。

(二)评价指标。总体上分为三大类九小类评价指标,三大类即基本素质、能力表现、职业业绩;九小类即道德品质、科学素质、文化水平、职业等级、产业能力、特殊贡献、经济效益、社会声誉、群众公认(附件3)。

(三)评价等级。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三个等级,按量化评分进行等级认定。其中:得分低于70分的不评价等级,70—79分的评价为初级,80—89分的评价为中级,90分及以上的评价为高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五、评价流程

(一)个人自愿申报。符合农村实用人才条件的个人,通过手机、电脑自愿填报或到所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集中统一填报,每个自然人只能申请一种类型且不能重复申请。

(二)村核准初评。各村对辖区内自愿申报农村实用人才的自然人信息进行核实,并按照《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村实用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总则》(附件4)开展初评。初评结果经申报人确认后,报送镇人民政府。

(三)镇审核推荐。各镇按照农村实用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总则,抽查申报对象相关信息,若出现不实情况,及时更改完善。严格把握农村实用人才标准,将高级比例控制在农村实用人才的8%以内。各镇审核后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的纸质件报区农林局科教信息科(农林局6楼)。

(四)区县公示认定。农林局根据各镇推荐名单,综合评估后,会同人社局、文旅局研究提出拟认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认定后的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全市人才队伍统一管理。

(五)市级备案。农林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认定后的农村实用人才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在党工委人才办指导下,农林局牵头,人社局、文旅局联合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指导各镇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管理工作体系。

(二)政策支持。完善以高素质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数据统计、动态管理、教育培训、政策扶持“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协调区级各部门与农村实用人才库建设有效结合,整合涉农政策,共同推动农村实用人才长期有序健康发展。

(三)经费保障。此项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由市级专项经费保障,不足部分由农林局按照满足工作需要、确保数据采集和分类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的原则,予以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专人负责。各镇、村要落实专人负责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各村至少指定一名擅长手机和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负责实用人才系统动态管理工作,并入户开展五类农村实用人才信息采集;各镇落实专人参加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培训会,并负责指导辖区内各村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基础数据采集、动态管理、初步评价等工作。

(二)严格保密措施。各经办人员要确保申报对象数据真实有效,涉及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三)营造良好氛围。工作推进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挖掘和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李  赟   张  波

联系电话:023-48282248    17723576340

附件:1.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表

2.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统计表

3.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分类评价量化指标一览表

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村实用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总则(试行)

5. 2023年万盛经开区农村实用人才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指导性任务

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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