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切实降低农民用肥成本的要求,同时创新服务新模式,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样板。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105号)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申报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技术推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以“机械深施肥”为核心的“三新”配套技术模式。实施0.03万亩次的核心示范面积,以“机械深施生物有机肥+配方肥+冬绿肥”为主,示范作物选择梨子,主要新型肥料产品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为主,申报主体需有机械深施的基础及发展良好的梨园,果园面积≥200亩。
三、支持项目数量、补助标准及自筹比例
支持项目数量1个,每亩补助200元,最高补助资金4万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0.5倍,农业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四、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对种植绿肥的绿肥种子及农事操作成本、商品有机肥、大豆根瘤菌剂等微生物菌剂、草木灰原则上全额补贴,缓释肥料补贴与常规肥料的差额部分,原则上不超过缓释肥料价格的20%。补贴的肥料必须是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肥料登记证。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
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接待费、会议费、外出考察、差旅费等基本支出,也不得用于建设或改造办公场所、购置交通工具和通讯器材等改善办公条件方面的支出。
(二)绩效目标
项目区农作物有机肥亩用量在500kg(含)以上 ,每亩化肥施用量较上年减少15%以上,确保肥料深施,实现化肥减量不减效(附件2)。
(三)实施时间
2022年7月至11月。
(四)其他要求
1.申报的项目实施条件成熟,申报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项目自筹资金应在项目申报时已足额到账。
2.获得支持的项目须严格按照我局化肥减量增效相关要求,做好农事操作记录的填报。
3.项目评审成功后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地点等。
4.技术推广项目示范区要实现“三有四落地”,即有标牌、有台账、有专家测产验收意见,面积落地、技术落地、作物落地、效果落地。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农林局将组织技术力量对示范区化肥减量、增产增收、节本增效等方面开展效果监测和评价。
5.优先支持近两年农药肥料购买、施用记录规范且生产记录规范的业主及基地管理规范、示范带动效果好的基地。
六、申报组织工作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2年7月5日前推荐到我局农技站,由我局组织评审立项工作。联系人:罗亚玲,联系电话:023-48289312。
2.申报资料。①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②绩效目标承诺书(附件2);③土地流转合同。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绩效目标承诺书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