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盛农办发﹝2022﹞4号
各镇党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万盛经开区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
万盛经开区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33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年底,在全区28个行政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到2023年年底,在全区45个行政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到2024 年年底,全区56个行政村实现积分制全覆盖。
二、对象范围
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由各镇党委负责,各村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积分对象为行政村所有农户。
三、积分内容
为四类:法治类、德治类、自治类、示范带动类。
(一)法治类。主要包括参与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秩序;以见义勇为,街面巡守,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单位内部防范,守家护院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以不稳定因素信息摸排,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崇尚科学不迷信,不参与迷信活动,提高对邪教伪科学的识别能力,遇到邪教活动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不参与并积极举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生产生活中或经营活动中相互尊重、信守承诺,不拖不赖、不坑蒙拐骗;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远离麻将、纸牌等赌博行为。
(二)德治类。主要包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
(三)自治类。主要包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及村会议、文体活动、道德讲座、健康教育等集体活动;举办婚礼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出现内容粗俗、不文明闹婚场面;帮助孤寡老人、“三留守”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奉献活动;按规定举办葬礼,不违规安葬、不大操大办,不影响公共秩序、不干扰居民生活;按规定不办无事酒,在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期间,不搞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不贪图享乐、不好吃懒做,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保护修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举报违法施工和破坏环境行为的管理活动。
(四)示范带动类。主要包括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成功创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并带动村民发展产业致富;积极参与配合政府工作、村务活动等活动; 获评“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荣誉;家庭成员获先进事迹被国家级、市级、区级、镇级媒体公开报道。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各镇在参照区乡村治理积分制评价体系指导标准(见附件1)基础上,可再细化制定积分评价标准,于4月29日前报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积分评定。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成立积分评定小组,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作为评定小组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各村结合实际可每季度逐户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评定小组对农户积分事项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结果公示。积分评定完成后,积分评定小组每季度将村民的积分情况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村民小组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公示,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积分情况,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讨论研究后作出处置。
(四)建立台账。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台账(见附件2)。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分析。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平台建设,开展积分管理和公示等,促进积分管理精准化、精细化、即时化。
(五)结果运用
1.正向激励。将积分与评优推先相结合,实行以荣誉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
①荣誉激励。各行政村根据积分,定期评选一定数量的“文明户”,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清洁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授予流动红旗(参考),采取张榜公布、广播通报等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增强群众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
②物质奖励。各行政村结合自身实际,可选择辖区内商店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作为积分兑换点,或自行采购商品建立“积分超市”。积分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管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每1积分按人民币1元计算,兑换同等价格的日常用品,积分兑换物品由各镇自行确定,原则上兑换大米、食用油、洗衣粉(液)、洗洁精、香皂、毛巾、牙膏等日常生活物品。各行政村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积分兑换活动,兑换奖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累计积分不清零。每年年终,各行政村可就当年村民累计积分设置一定名额进行奖励,激发村民参与积分评比的积极性。
2.反面教育。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积分较低的家庭,将其积分情况进行通报或张榜曝光,并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
五、经费保障
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经费采取财政补助、集体支持、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资金,各镇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积分兑换商品的商品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商品单价的50%进行补助。各镇、村可整合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集体经济收入等经费开展积分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要成立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不断扩大积分制工作覆盖面,确保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因村施策制定积分评分标准,建立积分台账,做好积分登记、清算、资料归档、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形成“区级指导、镇负责、村具体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镇要大力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人员进村社、入农户面对面开展宣传,将积分制工作理念、积分项目、积分标准、积分奖励等融入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通过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方式方法、典型经验,提升基层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要对标对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在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相关资料。
联系人:王殷丽;联系电话:18166306279;邮箱:287160833@qq.com。
附件:1.乡村治理积分制评价体系指导标准(试行)
2.XX年XX镇XX村村民积分台账
附件1
乡村治理积分制评价体系指导标准
(试行)
一、法治类(44分)
1、见义勇为,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次得5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次得5分。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一次得5分。
4、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一次得5分。
5、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一次得3分。
6、举报封建迷信行为和邪教活动,一次得3分。
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生产生活中或经营活动中相互尊重、信守承诺,不拖不赖、不坑蒙拐骗,得2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一次得3分。
9、制止举报、种毒、贩毒、吸毒、赌博、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次得5分。
10、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一次得2分。
11、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及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一次得3分。
12、整户家庭成员本年度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可得基础分3分。
各镇可结合实际细化其他评分标准。以上涉及举报类的,需经有关部门查实反馈后方可得分。同一举报,第一举报人可得分,第一举报人有多名的,原则上得分人数不超过3人。
二、德治类(17分)
1、积极参与集体组织的公益植树、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一次得1分,每季度得分不超过3分。
2、积极参与集体组织义务献血、救灾捐款等活动,一次得2分。
3、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与人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言谈举止不粗鲁,不侮辱欺诈他人,不恶语相向,得2分。
4、爱护公物,不损坏、涂抹刻画公共设施;爱护公共绿化绿植,不任意践踏草坪,不随意进出花坛,不攀折花木;举报损坏公物的行为,得1分。
5、保护环境,坚持垃圾分类,规范倾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得2分
6、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节约用水用电,不铺张浪费,得2分。
7、团结邻里,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得2分。
8、友善互助,拾到财务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得2分。
9、积极参与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一次得1分,每季度得分不超过3分。
10、整户家庭成员本年度积极配合村社各项工作,可得基础分2分。
各镇可结合实际细化其他评分标准。以上涉及举报类的,需经有关部门查实反馈后方可得分。同一举报,第一举报人可得分,第一举报人有多名的,原则上得分人数不超过3人。
三、自治类(31分)
1、主动参与村社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活动,一次得1分,每季度得分不超过3分。
2、积极参与村社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讲座、文体活动等,一次得1分,每季度得分不超过3分。
3、农户家庭无秸秆焚烧行为,参加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制止举报秸秆焚烧和野外用火,一次得2分。
4、喜事新办,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出现内容粗俗、不文明闹婚场面,得3分。
5、邻里之间守望互助,帮助孤寡老人、“三留守”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得2分。
6、文明治丧,不违规安葬、不大操大办,不影响公共秩序、不干扰居民生活,得3分。
7、办酒报备不办无事酒,在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期间,不搞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得3分。
8、不好逸恶劳,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或致富,得5分。
9、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得2分。
10、家庭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气池,得2分。
11、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酒席大操大办等行为,一次得2分。
12、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区外返(来)村主动报告,并据实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居家观察隔离等措施,得3分。
13、积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公共场所保持1米间距,按时接种疫苗,主动登记场所码,得2分。
14、农户本年度积极参与其他乡村建设活动,可得基础分2分。
各镇可结合实际细化其他评分标准。以上涉及举报类的,需经有关部门查实反馈后方可得分。同一举报,第一举报人可得分,第一举报人有多名的,原则上得分人数不超过3人。
四、示范带动类(49分)
1、为村社集体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得2分。
2、农户当年成功创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并带动村民发展产业致富,得5分。
3、获评“清洁户”“好媳妇”“好婆婆”“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荣誉,一项得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家庭成员当年获得镇级荣誉、区级荣誉、市级荣誉、国家级荣誉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所在季度分别得2分、3分、5分、10分。
5、家庭成员先进事迹被区级、市级、国家级媒体公开报道的,所在季度分别得3分、5分、10分。
6、农户本年度积极参与配合政府工作、村务活动等,可得基础分2分。
各镇可结合实际细化其他评分标准。
附件2
XX年XX镇XX村村民积分台账
(供参考)
序号 |
组别 |
户主名 |
积分情况 |
季度积分 |
累计积分 |
备注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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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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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消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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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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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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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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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消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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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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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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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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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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