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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1-00177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农林发〔2021〕12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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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万盛经开农林发〔2021〕12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制定了《万盛经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

为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健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和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张顺林  农林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陈小平  农林局副局长

徐  丽  农林局副局长

李  燕  农林局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苑  勇  农林局副局长

杨晓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成  员:向  飞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主任、局办公室负责人 

刘  意  计划财务科科长

杨  芳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永青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负责人 

刘  俊  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站长

罗亚玲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刘正伟  畜牧水产站站长

方永生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负责人

黎京锈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

李小华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队队长

王绍波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队负责人

周再英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

主  任:苑  勇  农林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永青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负责人

成  员:刘  俊  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站长

罗亚玲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刘正伟  畜牧水产站站长

方永生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负责人

黎京锈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

李小华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队队长

王绍波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队负责人

周再英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队负责人

金富茂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

二、工作机构职责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农业农村部提出的建立“以属地监管为原则、行政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的综合监管机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工作要求,职责如下:

(一)农林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执法监管等工作,以及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畜禽屠宰等相关工作。

1.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

2.计划财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项经费的预算、支出及管理。

3.政策法规科。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 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工作;指导查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

4.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配套制度建设;指导、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预警;组织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评价;组织“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负责“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以及与“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日常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加强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生产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做好检测管理工作。

5.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具体承担农业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

6.农技站。负责水果、茶叶、蔬菜、粮油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及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负责指导种植过程中科学合理使用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配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做好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配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各镇加强对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建立生产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参与相应质量安全事故的调处。

7.畜牧水产站。负责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及养殖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牵头负责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养殖过程中科学合理使用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配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做好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配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各镇加强对养殖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建立生产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参与相应质量安全事故的调处。

(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种子、农药、肥料和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管,负责农资打假工作;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畜禽屠宰等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监督抽查、行政处罚和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综合科。综合统筹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监督抽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方面工作,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2.执法一队。负责种植业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重点: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承担种植业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管,承担种植业相关的农资打假和农资产品、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3.执法二队。一是负责畜禽业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重点: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承担畜禽业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管,承担畜禽业相关的农资打假和农资产品、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二是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规范管理、行业指导工作,承担畜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监督检查职责。

4.执法三队。负责水产业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重点:渔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渔用药物)、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承担水产业农业投入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管,承担水产业相关的农资打假和农资产品、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三、基本工作制度

(一)日常运行制度。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与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之间的日常工作情况相互沟通和衔接,按照职责分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进行认真疏理,分析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局各相关科室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质量安全监测,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工作中,如发现涉及农产品质量、生产过程控制、农产品产地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若是市级以上单位明电、或重大事件信息,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负责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职责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由局分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集体研究审定后执行,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提请党组研究决定后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据《万盛经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其相关信息的对外宣传由局办公室统一按规定执行。

(二)联络员议事制度。局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局各相关科室分管副职担任,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本科室业务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提出监管工作具体意见和建议,并按时上报资料、报表,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向局分管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完成局布置的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

(三)监管与扶持联动制度。局各相关科室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监管与政策扶持联动、监管与考核评估联动。在安排项目申报、进行资金补助扶持时,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申报条件,规定申请区级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的单位必须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在进行农业项目考核、评估、评优、总结、验收等相关工作时,必须有局审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家组成员参加。在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时,要按照“检打联动、管扶联动”的原则,实行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联动。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通报问题所在镇及区相关部门。

(四)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局各相关科室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动态监测,建立区域性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信息数据库,以及产地、农产品及投入品的动态监测数据库;筛选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农技、畜牧、水产、植物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管等业务领域技术专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将农产品产地环境及产品质量信息与动态监控信息,按农时季节、物候节气,进行比较、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预警报告,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同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五)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1.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其他农产品生产者也要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以上,绿色食品生产记录要保存三年以上,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

2.根据农产品的生产特点,结合我区实际,农产品种植业生产记录统一采用区农林局制定的《万盛经开区农产品生产记录手册》;农产品养殖业生产记录统一采用区畜牧水产站印制的《万盛经开区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万盛经开区生猪免疫档案》《万盛经开区家禽免疫档案》《万盛经开区水产养殖场养殖档案》。农产品生产企业根据农产品出口需要和加工特点可以自行建立生产档案。

3.局各相关科室督促各镇将手册(档案)发放到当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产品、种养大户和其他生产者手中,并会同各镇指导他们规范填写,帮助农产品生产者及时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对农产品生产记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未建立或未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生产记录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者可提请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相关工作责任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监管工作已列入上级对局相关工作的目标考核,局各相关科室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既是各行业部门工作的责任人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岗位工作人员是其岗位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三是局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追究责任。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表

2. XX镇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台账

3.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备案登记表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生产主体

名    称


负 责 人


主要产品


基地规模


基地地址

镇    村      社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合  格

不合格

①产地环境(产地土壤、水源及空气是否对产品造成污染)



②农业投入品使用(是否使用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



③生产记录档案(生产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按规定保存二年以上,绿色食品三年以上)



④产品质量控制(是否内设质量内检员岗位,是否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



⑤产品采收(采收、捕捞是否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或兽药、渔药休药期要求)



⑥标志(识)使用(是否存在逾期或超范围使用标志)



⑦其他:




检查结果处理意见

经检查,存在        项不合格,请受检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按检查组要求完成整改。

受检单位意    见

同意检查组认定的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将按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自愿接受复查。否则将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其他意见: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字:                  被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

签    字


备  注

1、本检查记录表作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本检查记录表一式两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监管对象各存一份。

附件2

XX镇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台账

序号

单位名称

基地地址

主要品种

规模(亩、包、只头)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管员

姓名+电话

























说明:此表由镇填写,报区备案(电子件、纸质件各一份),镇存档(电子件、纸质件各一份)。

附件3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备案登记表

所属区域

万盛经开区XX镇

主体全称


主体类型

□农业企业   □合作组织 

□家庭农场   □种养大户

所属行业

□种植业   □畜禽养殖

□水产养殖   □其他

统一信用码


法 人


产地地址

万盛经开区XX镇XX村XX社

联系电话


基地规模

(亩)

生产现状

□正常  □停产 □注销

内 检 员


电话(手机)


证件编号


村协管员


电话(手机)


证件编号


乡镇监管员


电话(手机)


证件编号


追溯情况

□ 国家追溯管理平台     □ 重庆追溯管理平台      □ 其他

达标合格证情况

□ 即时打印   □ 自行设计印刷  □ 市级统一样式    □ 未开具

主要产品

及农产品品牌认证情况

产品名称

品牌类型

证书编号

有效期

认证产量





















备 注


说明:1.品牌类型选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重庆名牌农产品或无”;2.此表由镇填写,报区备案(电子件、纸质件各一份),镇、生产主体存档(电子件、纸质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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