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区级相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河长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河湖卫士”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河长办〔202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初审,初审后按推荐先后顺序将参评资料统一报送区河长办。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18:00;报送方式:纸质档盖章后报送至水利103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26482506@qq.com。
万盛经开区河长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陈颖,联系电话:15826048263)
重庆市河长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河湖卫士”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河长办、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河长办、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示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最美人物”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最美河湖卫士”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全市在爱河护河管河治河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优秀事迹,全面展示河长制推行以来河流管理保护取得的显著成绩,激励和动员全市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者、志愿者为谱写重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河长办、市水利局联合主办,由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重庆卫视具体承办执行。
(一)区县推荐。各区县河长办会同宣传部门,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根据基本条件和工作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汇总、筛选、政治审查,公示五天后推荐1—2名(个)重庆市“最美河湖卫士”候选人(单位)。
(二)市级评审。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河长办、市水利局等部门组成综合评审组,结合各区县推荐情况,评选出10名(个)“最美河湖卫士”。
(三)集中宣传。“最美河湖卫士”纳入全市“最美人物”学习宣传总体安排,8月举行2021年重庆市“最美河湖卫士”发布仪式,邀请获奖者上台分享爱河护河故事,由有关市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并采取组织新闻深入报道、新媒体平台传播、户外公益广告平台刊播、制作主题海报、创作文学作品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
三、推荐范围
(一)个人:各级河长、巡河员、护河员、民间河长、河小青、巾帼河长、河道警长、生态检察官;水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交通、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城市管理、林业等河长制责任单位、河流牵头单位从事河长制工作以及热爱参与河流管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集体:参与河流一线管护工作的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不与全市其他“最美人物”评选重复推荐。
四、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化河长制实施、开展河流管护工作事迹突出且群众认可、社会公认、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以及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成效显著且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肯定的集体。
(一)政治坚定。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遵守治水护水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河流管理管护。
(二)认真履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扎实履行河长职责或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动巡河治河,有效制止污水“三排”、河流“三乱”等行为,推动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河流面貌持续改善。
(三)热心服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河流保护意识,长期热心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主动监督举报,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多方好评。
(四)无违法违纪不良行为和记录。
五、材料报送
请各区县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河长办。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一)纸质材料。《2021年重庆市“最美河湖卫士”推荐表》1份(见附件);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重要材料附后。
(二)电子材料。《2021年重庆市“最美河湖卫士”推荐表》电子版(盖章扫描件);事迹材料电子版;推荐人选2寸蓝底标准照1张,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推荐单位作为照片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河长办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共同做好本地“最美河湖卫士”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开展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要坚持挖掘优秀典型与宣传先进事迹并重,推荐人选要事迹突出、真实可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确保典型树得起、立得住、过得硬。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推荐单位要注重整合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最美河湖卫士”先进事迹,增加媒体曝光率、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浓厚氛围。
(四)确保工作进度。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协助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有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琦皓 023-88705831 18223936866
王 敏 023-88705838 1832519419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1412
电子邮箱:cqshzb@163.com
附件:2021年重庆市“最美河湖卫士”推荐表
重庆市河长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