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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1-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2021年露天禁烧秸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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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农林发〔2021〕69号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2021年露天禁烧秸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现将《万盛经开区2021年露天禁烧秸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2021年露天禁烧秸秆工作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美丽新中国建设新征程、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依法禁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及巡查,最大限度减少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着火,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

二、禁烧及巡查区域

禁烧及巡查区域做到全区全覆盖,重点是城市建成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铁路两侧各5公里范围内、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以及重点区域、人口聚集区。

巡查时段是全年,重点巡查春秋两季。

三、工作重点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及巡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做好巡查记录台账及相关资料收集,确保各自区域内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不发生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

(二)强化巡查检查。实行联防联控,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管理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一是农林局成立2个露天禁烧秸秆巡查组,负责对城区周边进行巡查,巡查人员认真做好火点巡查工作,并及时将发现的火点信息提供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小组:执法一队成员、执法二队成员,负责南桐镇、青年镇、关坝镇、石林镇;第二小组:执法三队成员、执法四队成员,负责万东镇、黑山镇、石林镇、丛林镇。二是各镇成立露天禁烧秸秆巡查组进行日常巡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重点区域,根据农时季节在重点时间段增强巡查力量,深入村、田间地头进行巡查暗访,及时阻止露天秸秆焚烧行为,消除隐患。

(三)严厉打击违法焚烧行为。各镇要高度重视露天禁烧秸秆工作,切实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苗头要快速处置,对已发生的焚烧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扑救,焚烧秸秆情节严重的,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护林防火等意识。各镇、村巡查组充分利用禁烧巡回车、广播、横幅、展板、《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成立露天禁烧秸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农林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任副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队、科室、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调度和指导。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露天禁烧秸秆工作。

(二)提高档案管理。各镇要加强秸秆禁烧及巡查的档案管理工作,强化对法规宣传、巡查记录台账、违法处置、当事人信息及现场照片等资料的归档管理,以备年底检查。

(三)增强信息报送。请各镇于11月25日前,将全年露天禁烧秸秆工作总结电子件、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刘杰,电话:18725771009,邮箱:9196862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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