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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2769XH/2020-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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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11

各镇人民政府、水建公司、渝盛公司、各水电站:

现将《万盛经开区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1: 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水办农水〔2020〕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农村水利水电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

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以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和农村水利水电日常运行管理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在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电站、已成集中式供水站、水厂、水文站以及水质实验室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格查处农村水利水电建设施工领域和运行管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严格的法治环境,努力实现全年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零事故零死亡,推动农村水利水电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建设施工主要聚焦3类违法违规行为。

1.聚焦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1)项目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未参加危大工程论证、验收的或未在验收文件或“日周月”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2)技术负责人。未对专项方案审核签字的;技术负责人未参加专项方案论证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进行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的。(3)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未在现场监督的;未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的;未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的。(4)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与合同约定人员不符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的;未参加危大工程论证、验收的;关键工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前未签字的。

2.聚焦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1)高处坠落。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作业面未设置挂点的;临边作业未设置有效防护栏杆或工具式栏板的;各类洞口未设置盖板、封闭平网等防坠落措施的;攀登、悬空作业未借助通道、梯子和攀登设施用具的。(2)物体打击。交叉作业的坠落半径内未设置防护棚或隔离设施的;施工人员通道口、通行道路和集中加工场地上方未设防护棚的;拆除作业未设置警戒线或无专人监护警戒的。(3)触电。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TN-S系统的;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的;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没有分设的;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有接头或用电设备的负荷线有破损和接头的。(4)起重伤害。起重吊装作业无人指挥或无资格证书人员进行指挥的;违规组织实施安装、拆卸、顶升、起吊等行为的。(5)车辆伤害。现场工程车辆无牌、无证或未定期年审的;现场工程车辆驾驶员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各类工程车辆现场交叉作业时无专人指挥。

3.聚焦危大工程管理。(1)建设单位。未组织进行危大工程辨识的;未对危大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的;接到安全报隐患告后未督促整改的。(2)监理单位。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未参与危大工程验收的。(3)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未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验收的。

(二)运行管理主要聚焦5类违规违章行为。

1.未落实农村水利水电工程日常管理责任人。

2.未制定和完善农村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3.未按照相关制度和规程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维修保养的。

4.未按照规程和规定运行设施设备或未按照要求工艺程序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

5.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及时整改隐患的。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主要查处4类行为。

1.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未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的。

2.危化品使用单位未建立和完善危化品管理系列制度,制定对应的操作规程的(建立危险化药品的购买、收发、储存、使用和保管制度,建立出入库核查登记)。

3.未针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人员,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的。

4.未根据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制定针对性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的。

三、组织实施

全区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专项行动于9月3日开始启动。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立即开展自查、排查和整改,区水利局各分管副局长带队(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电站、已成农村供水厂等的专项执法检查抽查;水文水资源科负责职责范围内水文站和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同时,相关单位做好市水利局随机抽选的实地检查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区水利局各分管副局长带队,深入现场检查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及时顺利展开,并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强化执法权威,针对建设运行管理中与安全事故关联性较大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点对点执法,构建严格的农村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三)加强宣传,案例震慑。要通过电视、广播、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集中执法宣传,全力营造浓厚执法氛围。要将特别典型案例通过适当途径暴光,既接受社会监督,又震慑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2

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分组表

序号

组长

参与科室(站、所)

联络员

检查镇、公司

备注

1

赵兴健

规划建设科、水生态与河长制科、水文水资源科

温琳莉17623643770

南桐镇、关坝镇、青年镇


2

冯育刚

安全质量监督科、水土保持站

陈方龙

17843538668

石林镇、黑山镇、渝盛公司


3

黄建辉

办公室、水利水电与移民服务中心

张永东18375658615

万东镇、丛林镇、金桥镇、水建公司


(联系人:邓蜀川,联系电话:18728163936)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利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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