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 >履职依据 >区级政策文件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1-06-16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1-06-16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万盛财采购发〔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要求,现将《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

2021年5月,区扶贫办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联合下达了2021年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万盛经开扶领办发〔2021〕8号),为保证前后任务不重复,现经三部门研究,本次计划在附件1中已明确的“预算单位预留份额采购(832平台、消费帮扶专柜、专馆采购金额)”单独列明832平台的计划金额(见附件2)。此金额为各单位必须完成的最低要求,鼓励各单位在此基础上超计划完成。各部门需要将计划进行二次再分配的,请根据2020年采购人管理系统中的单位情况和机构改革后情况进行再分配(见附件3),并将再分配计划电子件盖章后报区财政局备案。各单位(含再分配后二级预算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完善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https://cg.fupin832.com)相关信息录入,并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完成采购计划并支付采购资金。

二、采购人管理系统信息填报相关要求

在现有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部分单位名称仍为2020年机构改革前名称。今年各单位(参考附件3)要根据现有机构情况和经办人员变化情况,填报单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变化与否均要填报),由财政统一将各单位机构名称修改后,各单位凭提供的相关人员手机号收到的信息进行登录,自行修改完善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份额等信息,并对机构改革后原有采购单位信息进行维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单位,同时需要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对采购人名称进行修改。由现操作人员登录后,在登录界面“采购人中心—采购人信息—点击进行完善资料”中进行修改完善。具体商品采购、货款支付、凭证上传等其他操作指南请在登录首页底端“新手上路—采购人入驻流程”相关栏目中自行下载学习。

三、时间安排

根据要求,各单位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采购人管理系统采购预留份额等相关信息,各单位信息采集表(电子件加盖电子印章)须于2021年6月22日前报区财政局会计监督与政府采购科。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采购预留份额等信息填报及确认。区财政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区各单位预留份额确认上报。2021年7月1日起,各单位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展采购,支付采购资金并上传支付凭证等资料。(联系人:霍玉江;QQ邮箱:362648025)

附件:1. 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万盛经开区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计划表

3. 2020年万盛经开区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单位情况表

4. 万盛经开区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单位信息变化采集表

5. 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万盛经开区乡村振兴局   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盛财采购发(2021)6号附件1渝财采购(2021)6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doc.doc

万盛财采购发(2021)6号附件2.34万盛经开区2021年832平台采购计划表.xlsx

万盛财采购发(2021)6号附件5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