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农村供水保障)的通知
石林镇、重庆市万盛区利民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资金文件要求,经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认真研究,现将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供水保障)的通知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
本次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供水保障)304万元。共安排到1个项目,为万盛经开区2026年石林场镇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具体安排明细见附件1、2。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请重庆市万盛区利民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区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6〕18号)、《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万盛财农发〔2026〕23号)等文件规定,加强帮扶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
(二)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实现资金支付。请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农户增收等情况,待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审批后,再行实施。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财政将收回项目资金。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公示相关要求做好公告公示,及时将帮扶资金计划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石林镇作为项目地点所在镇,要配合做好项目相关公告公示并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审批、检查和验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三)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重庆市万盛区利民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帮扶资金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项目运行监控,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对自评结果负主体责任。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自评结果进行抽查。
(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付方式。请重庆市万盛区利民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帮扶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范围使用,建立专账核算,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规范资金支付方式,严禁将资金以现金方式发放。进一步完善财务资料,规范归集相关财务档案资料。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终决算列报科目: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1
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安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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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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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业农村局 |
石林场镇水厂改扩建工程 |
市级资金:渝财农〔2026〕73号 |
304 |
附件2
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安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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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项目类别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安排金额 (万 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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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林场镇水厂改扩建工程 |
农业农村局 |
重庆市万盛区利民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乡村建设行动 |
石林镇 |
①新建800m3/d沉淀池1座、无阀滤池1座、100m3高位水池1座、刘家河提水泵站1座、加压泵房1座以及水厂附属设施更新改造。②安装加药设备1套,提水水泵5台、在线监测设施设备1套及附属设备。③新建DN150输水钢管1080m,DN100提水钢管2550m。 |
304 |
工程建成后,解决石林场镇、两河村、星台村地区和南桐镇岩门村共计4488人的居民供水保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