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水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写城乡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水务综合或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经开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河道砂石资源和水能资源;负责组织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
(三)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拟定城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容量的控制;监测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节约用水工作。
(四)组织开展水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开展地下水资源的勘测,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经开区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市管河流以外的其他河流的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情报预报及发布;配合市水文机构做好水文资料汇交和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工作。
(六)负责水土保持、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编制、审查或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审批或转报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以及水利工程规程和规范。
(八)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河流、水库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十)负责城乡供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水的行政管理;负责组织城乡供水与城市排水一、二级管网的建设与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编制经开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有关后扶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经开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镇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二)在管委会国资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经开区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十三)承办经开区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设置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的日常工作;承办组织、纪检、人事、财务、教育、职称、劳动工资、劳动保护、职工培训、离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件的草拟工作;牵头负责信息宣传、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会议组织、综合协调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目标考核、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办公用品采购工作和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车辆调度管理工作;草拟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办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会计业务管理和指导、审计监督工作;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制定水务资金的投入计划,根据业务科室的建议拨付并监督使用国家补助资金;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负责水务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综合管理;负责已成国有水利工程和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多种经营管理;负责财务年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行业的经济调节政策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负责组织编制经开区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有关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及其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编制、审查或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审批或转报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负责经开区水务方面的科技,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三)水文水资源科(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我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拟定城乡水资源保持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容量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审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方案;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经开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的水文监测站的建设与管理,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调查评价工作;负责经开区域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经开区许可的涉水工程和重要规划水文资料使用审查;负责管理范围内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专用水文站的日常管理;负责本辖区内除市管以上水文站网外的水文资料汇交工作;负责编制经开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经开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拟定经开区水量分配调度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开展地下水资源的勘测;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论证工作,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提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年度调度计划;负责编制和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提出审查意见;负责水能资源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的创建活动、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监管系统内的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上级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规章制度;指导、协调经开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7个:
(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水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务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水环境等水务行政违法案件。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两费”等水务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主城区以外的生活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务信访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工程管理站:负责经开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履行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负责经开区各类已成水利工程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等管理工作;指导已成水利工程和水电站的安全运行、防洪调度和除险加固。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负责农村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农村和水利工程的防汛工作;指导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水利工程开展多种经营工作。收集辖区内中型水库、水电站等水工程生产调度和蓄(泄)水调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以及水利工程规程和规范。负责监督管理水利、水保、供水、排水、治污、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整治等工程的建设质量,对水务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价,统计、验收。负责按照“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的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实施监督整改。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经开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负责经开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经开区水利系统反恐工作。组织对河流水库的防洪安全管理,依照市防办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标,统一调控和调度经开区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负责经开区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落实防汛抗旱负责制;负责组织经开区汛前安全检查,督促处理险工隐患、修复水毁工程。参与防汛抗旱政策、法规的起草;组织经开区防汛抗旱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管理,督促指导经开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指导经开区防汛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征调经开区防汛抗旱物资、设备;调度抢险队伍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查经开区河流防御洪水方案及镇、水库、山洪灾害防御区的防汛抗旱预案。负责经开区防汛抗旱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参与实施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提出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及中央水利建设资金防汛抗旱部分的申报、安排意见和区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预算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研究和协助解决防汛抗旱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拟定河道的水域、岸线、河堤的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经开区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河道管护范围的规定、确权、定界。组织指导江河湖泊的综合治理与开发,对河道管理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和沙石开采进行审批并实施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采砂管理费征收制度。负责江河防洪工程、度汛应急工程、水毁工程和重点河道清障计划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山洪灾害易发区及政府所在地的水情预警预报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管理站:负责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城市供排水许可工作;负责组织城乡供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城乡供水与城市排水一、二级管网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水的行政管理。负责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城乡供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水的行政管理。依法对经开区管理的水功能区、城乡饮用水源地、小型水库、重要取水口、入河排污口的水量和水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负责经开区饮用水源及其保护范围内的水质监(检)测、分析,保障城乡供水安全。负责城乡供排水水质监(检)测、分析。负责大气降水、地下水、江河水库等的水质监(检)测、分析。负责对经开区水环境质量和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镇排污口和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监测、监督管理,编制、上报各类监测报告,为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提供监测数据。负责实施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提出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土保持站:负责主管经开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和指导经开区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经开区各类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经开区各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或转报工作。负责经开区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年度水土保持项目的勘测设计,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各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负责经开区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性水土流失区开展预警工作,提出综合防治方案。负责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管理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移民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及市级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对各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法规、政策进行检查指导。承办市级立项审批(核准)的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的联系上报工作。负责经开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镇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向市级申报经开区在建、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新增移民的后期扶持人口指标。参与经开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经开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的监督评估工作。负责编制我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有关后扶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向市水利局等上级部门争取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指导各项目法人实施。下达市级下拨及区级筹集的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并指导各项目法人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经开区水库移民生产技能培训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库管理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市、区有关农村水利方针、政策。拟定库区的防洪、排涝、农业灌溉等公益性水务综合或专业规划。负责指导场镇居民用水、农村人畜饮水、农业节水灌溉等用水调度工作。组织库区防汛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洪抢险预案、洪水调度方案,搞好防汛检查,掌握汛期雨情、水情等汛情汛息。负责国家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库区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和维修资金的落实,认真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掌握水质水量,逐步理顺和规范农业用水和场镇居民供水计量征收标准。协调处理库区与周边的矛盾纠纷。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务局
地 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22-8
邮 编:400800
公开电话:4828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