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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3-001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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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南》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加大培育力度。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1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6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市社区有2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是加强备案管理。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在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镇街进行备案和管理,并建立备案情况统计台账,定期向区民政局报送辖区内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情况统计报表。

规范内部治理。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以章程为核心加强宗旨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312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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