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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3-00105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3〕5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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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救助管理站: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民电〔202386号)、《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渝民办〔2023143号)要求,为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专项救助行动是民政部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困难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履行兜底线、救急难职能的重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全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早做计划、早做安排、早做部署,认真履行民生兜底保障职责,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联合巡查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确保流浪乞讨、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盗被抢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加强区域巡查

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社区网格为单位,积极主动协调本地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组成联合巡查救助队伍开展专项救助行动。要重点关注严寒天气、冰冻雨雪、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时段,积极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各镇街民政救助点接受救助。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力量配备,加大巡查频次,民政部门负责同志要带队开展重点区域巡查,耐心劝导、引导各类临时遇困人员接受救助。积极动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车站设施设备维护人员等社会力量和热心群众提供求救助线索,指导村(社区)、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

三、实施分类救助

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前置救助关口、拓宽救助范围、延伸服务功能,分类施策积极主动做好救助服务。对以流浪乞讨为生活方式、不愿入站的人员,要提供御寒物资、留下求助联系方式。对务工不着、被盗被抢、遭受家暴等陷入临时生活困境的人员,要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因老弱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要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对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要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送医诊治。对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会同公安机关利用指纹、人像、DNA等数据甄别查询手段,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回归家庭。可利用福利彩票站点、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开辟临时救助场所,方便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求助、避寒。

四、压实救助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协助本地党委、政府履行属地责任,发挥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功能,确保守牢底线。要落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实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专项救助行动。要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监管责任,在街面巡查、送医救治、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安全管理等环节形成完整链条。要落实救助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机构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入站安检、分类救助、分区管理、值班巡查、日常消毒、健康监测等制度,将求助救助等情况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统筹做好新冠疫情及其他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救助管理机构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面排查水电气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医疗卫生等风险,防范化解隐患。

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发布救助渠道、方法和电话,帮助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要及时总结寒冬送温暖救助成效,加大对专项行动中的创新做法、典型事例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镇(街)在202435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照片、《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区民政局,联系人:王勇,电话:48292360,邮箱:541194562@qq.com。

附件: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情况统计表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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