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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3-00077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3〕49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民政领域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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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1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民政领域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市和我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经局办公会研究,现将《万盛经开区民政领域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3921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民政领域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强化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庆市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庆市民政领域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万盛经开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重庆市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庆市民政领域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万盛经开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燃气油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燃气油气安全隐患,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全面消除燃气油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各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场所燃气、燃气具等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纳入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整改人员、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并深入推进燃气报警器等安全装置安装和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民政领域燃气使用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民政服务对象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等现有资源,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播放专题栏目、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民政服务对象、工作人员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常态化、系统性开展教育培训

(二)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用户清单并动态更新。要积极协调燃气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民政服务机构三方,共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风险隐患。

(三)加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民政领域各类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

(四)加强民政领域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整治隐患,每月开展一次燃气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五)深化技防物防。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将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民政服务机构通气验收检查内容,确保新增用户全面安装使用;以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加大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推广普及力度,强化安全装置使用管理。

(六)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主动取得应急部门支持,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9月至11月)

在民政领域全面开展燃气油气安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民政领域燃气油气风险隐患对标对表开展机构自查和行业执法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12月至20246月)

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民政领域燃气油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已排查安全隐患的整治,建立闭环式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同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7月至202512月)

2025年底前,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民政领域燃气油气安全管理体制,在燃气使用过程中,对燃气管道、燃气设备、燃气用途等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燃气油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油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

各科室、各机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督导燃气安全,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解决相关问题,提升监管能力。

(二)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

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台账、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的对象、风险隐患逐一登记在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发现存在严重隐患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强化责任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油气安全风险隐患。要组织动员燃气、消防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整治,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保障机构安全平稳运行。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要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五)畅通沟通渠道,按时报送信息

请各科室在集中攻坚阶段每月10日、23日前,全面巩固提升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每月21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领域燃气油气专项排查隐患台账》(见附件一),局办公室也将结合每月报送情况在月底前开展复查复核。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48292360邮箱:5411945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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