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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903728C/2023-00196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19〕6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市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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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2-28


经开民发201966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妇女联合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9]1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万盛中心法庭 万盛中心检察室

万盛经开区发改局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 

万盛经开区司法局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万盛经开区人社局 

共青团万盛经开区委 万盛经开区妇联 万盛经开区残联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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