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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3-00060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3〕3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乡村振兴局转发《重庆市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3版)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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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民发〔20233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乡村振兴局

转发《重庆市民政局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3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党工委各部委,管委会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村(社区)减负,提升村(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重庆市民政局、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3版),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组织依法自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完善党领导下的自治机制,对照“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简称“自治清单”,行政村参照附件1、社区参照附件2),依法组织群众开展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自治实践,发挥自治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各镇街、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指导方式,加强组织协调,加大保障力度,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提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到放权于民,还权于民,促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共治有机融合。

二、规范落实协助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协助政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事项。对纳入“依法协助配合事项清单”(简称“协助清单”,行政村参照附件1、社区参照附件2)的工作事项,各镇街、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遵循“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做法上给予指导,在人员上给予支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对各镇街、部门延伸到村(社区)、但未纳入“协助清单”的工作事项,其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可自行完成相关工作,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对购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服务的事项,购买服务主体应当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签订合同,开展的工作事项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对工作的满意度评定以合同条款为依据,不再以目标考核的方式进行工作评价。未购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服务的事项,各镇街、部门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予以办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权拒绝。

三、严格执行负面事项。严禁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生产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纳入“村(社区)工作负面事项清单”(简称“负面清单”,见附件3)的工作事项,各镇街、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

四、规范出具证明事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依法出具有关证明。一是及时出具列入“村(社区)依法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对纳入“村(社区)依法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简称“可出具证明清单”,见附件4)的工作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及时出具证明,确保居民群众能办事、办成事。二是不出具列入“不应由村(社区)依法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对纳入“不应由村(社区)依法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简称“不出具证明清单”,见附件5)的工作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证明。三是据实出具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对未纳入上述两个清单的证明事项,为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衔接不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便民利民为原则,经评估核实,组织居民群众充分协商,在预先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上,依法据实出具证明,确保最大程度为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方便居民群众办事创业。

五、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村(社区)工作机制挂牌指导目录”(简称“挂牌目录”,见附件6)要求,清理规范基层组织工作机制牌子。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含各类分支机构和中心、站、所等),不得要求专人专岗。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万盛经开区乡村振兴局

 20237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3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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