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效机制的意见(渝委办发〔2010〕42号 )
渝委办发〔2010〕42号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真正把关怀困难群众生活作为民生工作的大事要事,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效机制。现就节日送温暖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效机制,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我党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是了解社情民意,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改善民生和关怀困难群体的角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体制机制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上来,认真扎实地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
二、明确活动对象
从2010年中秋节起,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建卡贫困户、企业困难职工、农村五保对象、生活困难老干部等城乡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活动。
三、筹集慰问资金
市级每年筹集2亿元送温暖活动专项资金。慰问金分配方案由市财政局商有关部门制定。在市级安排慰问金的基础上,各区县(自治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通过统筹上级补助、各类专项资金及社会捐赠等方式,确保送温暖资金及时到位。
四、丰富活动形式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把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传达到基层,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把广大基层的社情民意摸清摸透,把困难群众最急迫的要求弄清弄准。要把节日送温暖与基层民俗民间文化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结合起来,采取节日联欢、文艺演出、经典诵读、娱乐比赛、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慰问,倾听群众心声,改善群众生活,让困难群众欢快过节、幸福过节。
五、强化保障措施
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筹分工、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原则,建立市与区县(自治县)分级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个节日有安排、有重点、有主题、有特色、有效果。要强化宣传,让困难群众真正知晓送温暖的活动时间、慰问范围、具体标准,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关爱困难群体,形成互帮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要积极营造节日氛围,加强供需协调,组织节日货源;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执法检查,让困难群众吃上放心的节日食品;加强安全维稳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和困难群众出行安全。要加强督查,确保慰问经费足额及时拨付,推动送温暖活动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