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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我区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增发生活补贴

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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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8-22

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区已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增发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127元、农村低保对象100元、特困人员165元。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相关精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制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五个强化”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防线,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我区积极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简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调查方式,严格落实“单人保”“渐退制度”“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截至目前,我区共保障低保对象6534人、特困供养人员919人,对57名低收入人员实施“单人保”,为13名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实行低保渐退。

在强化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方面,我区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标准根据救助保障需求和疫情影响情况确定。同时,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提高中高风险区域镇街备用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疫情严重地区可由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今年以来,全区共实施临时救助381人次,支出资金73万元,其中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9人次,发放资金6.7万元。

(叶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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