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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跨省通办”让新人不再为爱奔波

日期: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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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23

222日,记者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自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市通办”业务以来,我区已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9对、“全市通办”35对。

去年527日,我市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新闻发布会,会议明确,重庆已纳入内地居民结婚、离婚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去年61日起至2023531日止。试点期间,双方均非重庆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在重庆市内办理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一方或双方户籍在重庆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明,可在市内的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222日一大早,吉林省长春市户籍的王先生和四川省达州市户籍的陈女士,以及户籍均为重庆渝北的席先生和石女士,都来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不到半个小时,两对新人就办好了结婚证,并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政策点赞。

近年来,我区外来人口不断增多,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状态普遍存在。以前,市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都要到男女双方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试点以后,“跨省通办”政策让外来人口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为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办理范围和所需材料,并接受预约。同时,为提高“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区婚姻登记处通过预约系统提前核查当事人信息。

那么,在万盛办理“跨省通办”“全市通办”婚姻登记业务有哪些要求呢?

记者了解到,非万盛户籍的男女双方,只要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万盛,就可以在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必要证件外,还应分情况提交以下证件:双方均不是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仅一方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重庆籍当事人的《暂住登记凭证》或非重庆籍当事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双方均为除万盛外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暂住登记凭证》。

此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不能由其他人代办。市民办理婚姻登记时,要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目前,我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中,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可拨打电话48278092咨询。

(刘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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