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全市城乡低保工作 今年以来重庆支出低保金21.71亿元









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进行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等多项举措,不断完善我市城乡低保管理机制,提升社会救助的精准度,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1-6月全市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17143.53万元,惠及87万余人。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99423户、870312人,占全市总人口数2.56%。1—6月份全市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17143.53万元,惠及87万余名困难群众。其中,城市低保保障了188199户、295607人的基本生活,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83%。1—6月份全市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90137.77万元,城市低保人均补差477元,占城市低保标准的87.36%。农村低保保障了311224户、574705人的基本生活,占全市乡村人口的3.23%。1—6月份全市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27005.76万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351元,占农村低保标准的85.61%。
强力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深入推进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漏保”问题、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资金监管不力等四类问题作为治理重点。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逐一整改落实,涉及工作作风的,开展批评教育促进作风转变;涉及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区县纪委监委调查;涉及错保、漏保的,及时予以督导纠正;涉及政策制度设计的,积极思考解决办法,规范完善政策制度。1—8月,累计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31836户54775人,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5880户9148人纳入低保兜底。完善核查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与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税务管理局等8个部门实现了车辆、税务、房产、公积金缴纳等21项信息200余个字段的共享。坚持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核对机制,加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通过信息化手段,并结合线下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传统方法,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切实做到“不应保坚决不保”。1-6月,全市通过核查比对系统开展新申请低保核查9.91万户,25.66万人,核查在册数56.07万户,112.15万人。
积极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破解制约社会救助发展中存在的资源分散、条块分割、信息孤岛、各自为政等问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我市在永川区开展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三统一”(统一社会救助窗口、统一救助对象核查、统一台账管理)、“两不变”(各救助部门政策权限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一共享”原则(各救助部门共享困难群众协同办理平台信息),建立区、镇(街道)两级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救助服务窗口,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了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受到困难群众的普遍欢迎。目前,该做法正在全市各区县推广开展。
努力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目前,全市乡镇(街道)专职民政干部844人,平均一个乡镇不到1个,且相当一部分还是兼职,但每年需管理服务困难群众100余万人、提供救助服务达千万人次。针对我市社会救助基层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救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缓解基层工作人手短缺,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共投入9000余万元,购买事务性和服务性项目151个。
切实加强低保绩效督查评估。为确保低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监管到位,市民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实施“访深贫、促整改、督攻坚”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督查政策落实情况。指导区县民政部门管好用好低保专项资金,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绩效评价,通过内部审计、交叉检查、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等形式,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价,不断提高兜底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绩效管理,确保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