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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077E/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关于开展万盛经开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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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万盛经开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决定开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含)之前立项且未验收的区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组织

(一)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对照立项文件及考核指标要求,按规定准备验收材料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区科技局指导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价意见报区科技局备案。专家选取及回避等原则,按照《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万盛经开科发〔202110)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结论。经验收专家组评议,对完成任务或基本完成任务且形成突出科研成果的项目可作“同意”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可作“不同意”结论。

(四)证书管理。对结题验收通过的指导性项目,由区科技局统一编号登记,并出具结题证书;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予以终止。

三、其他要求

(一)验收时间。本次验收截止时间为2025626日。2023年(含)之前立项的项目,如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专家验收将予以终止;2024年立项的项目,如实施未完成可申请延期验收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全面、严格清理未验收项目,凡逾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其项目承担单位后续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将依规受到限制。

(二)结题资料。验收结题资料汇编包含但不限于验收结题证书、自评估报告、考核指标完成佐证材料及其他成果证明等相关附件。纸质件一式两份递交至区科技局,经区科技局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电子件按照“项目编号—验收结题资料汇编”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wsjkqkjj@163.com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媛,联系电话:02381711473,报送地址:万盛经开区科创大厦322办公室(科技发展科)。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科技局  

20255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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