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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077E/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科发〔2025〕9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关于征集2025年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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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1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我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升全科技创新水平,现2025年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万盛经开区辖区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企业需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没有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4.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

二、支持方向

(一)决策咨询与创新驱动

聚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或科技主管部门重大工作部署,开展技术动态及趋势、技术布局、技术选择、技术路径等研究,或开展与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商业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体制机制等制度创新研究。

(二)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

1.高新技术项目主要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方法)、新产品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2.农业农村项目主要围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农业新品种引进、农村信息化等,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

3.社会发展项目主要围绕生物医药、人口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城市建设、交通水利等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创新与应用需求,开展技术研究与应用,推进科技惠及民生。

三、立项及管理

(一)项目立项。对于各单位申报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区科技局按要求开展立项工作。立项项目数量原则不超过总申报项目数量的70%专家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二)项目经费、周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社会资金资助,财政不给予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执行期统一从20254月开始验收结题时间不超过20274

(三)项目管理、验收。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不签订任务书,以申报书确定的目标任务为验收依据。项目周期结束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价意见报科技局备案。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报单位组织填报申报书。申报书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511日前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份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

(二)推荐单位初审。镇街、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后,202551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和万盛经开区2025年指导性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万盛科创大厦322

(三)其他要求。申报资料电子件须提供签章完整的PDF格式扫描电子文档文件名: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申报单位汇总后发送到邮箱wsjkqkjj@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报送资料一旦提交,不予退回修改且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注意自行留档。

2项目申报咨询:周媛,023—8171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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