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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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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3-30

为做好万州区、黔江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原渝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梁平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云阳县巫山县、高新区、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3个区县参加202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简称国家监测)及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申报区教育质量监测(简称优均监测)的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教督厅函〔20263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时间

国家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20日全天,优均监测为2026520日至21日。

二、监测对象

国家监测对象为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相关年级科学、道德与法治、劳动和班主任教师,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优均监测对象为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

监测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在样本区县和申报区县中抽取样本学校和样本学生。

三、监测内容

国家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德育、劳动三个学科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优均监测学科为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9个学科。

四、监测方式

(一)学生测试

国家监测区县学生测试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客户端完成作答。科学、德育测试为客观题在线作答,主观题电子呈现,纸笔作答;劳动测试、相关因素问卷均为在线作答。

优均监测区县学生测试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客户端完成德育、劳动、科学、语文、艺术、英语、数学、心理健康监测学科作答。学生体育与健康测试为现场测试。

(二)校长与教师问卷

国家监测区县校长与教师问卷包括校长问卷、班主任问卷、科学教师问卷、道德与法治教师问卷和劳动教师问卷。均为在线填答,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完成测试(教师依据自身职位选择所对应问卷作答,担任多个职位的教师需选择所对应的多个问卷)。

(三)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

国家监测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为在线填答,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完成测试。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

阶段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测试前

1

3月13日前

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确认区县名单。

2

3月19日前

审核各样本县属地学校信息。

3

3月23日

开展省级实施工作部署与培训。

4

3月26日前

汇总样本县工具箱接收地址。

5

4月8日前

组织各样本县完成样本校名单确认。

6

4月24日前

组织各样本县审核测试年级学生和教师信息。

7

4月27日—
5月14日

督促样本县组织学生开展网络测试模拟练习、网络测试系统高并发模拟练习(5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样本校校长和教师开展网络问卷填答模拟练习。

8

5月14日前

督促各样本县开展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9

5月19日前

检查各样本县实施工作培训完成情况;委派省视导员完成各样本县测试准备情况的核查。

测试中

10

5月20—21日

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测试后

11

5月27日前

掌握测试完成情况,上报应急事件。

12

5月21—28日

督促样本县教育管理人员完成区县问卷填答。

13

5月28日前

督促样本县审核各样本校提交的参测学生基本信息。

14

6月12日前

完成省级实施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样本校按照测试程序与规范完成各项工作。

(二)严格队伍管理。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督学参与监测工作。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严格自律。

(三)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对本地区监测工作的过程监管,指导督促样本县(市、区)和参测学校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现场监测期间的监督指导,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投诉举报。

(四)确保真实客观。各级监测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级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在各实施环节均安排专人负责数据质量。要坚决杜绝模拟题应考、抄袭舞弊、干预正常作答、测后更改答案、替换参测人员等弄虚作假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监测结果,并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202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面实行电子化监测。各样本区县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要求,确保测试用计算机、耳机及网络环境满足电子化监测条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监测工作有序开展与顺利完成。

(六)保障工作经费。落实监测工作经费,保障监测组织实施工作基本条件和必要开支,确保各项准备及现场监测组织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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