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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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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3

拟被征收人:

经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批准,我局依法将启动实施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莲池地块)城中村改造征收项目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范围:老供电局对面(人民医院旁),万东北路(原矿山路)25号、27号、29号、31号、35号、37号、39号、41号,原矿山路43号,莲池村31号、32号、33号、34号、158号、159号、160号,勤俭路46号及以上房屋附号。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463日起至202563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王正兵,联系电话:48261790)。

特此通知

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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