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麒麟地块)城中村改造征收项目的决定
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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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7-22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麒麟地块)城中村改造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全部签订预签协议,签订比例100%,现决定对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麒麟地块)城中村改造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实施征收。证载户数41户(用途均为非住宅,产权人为重庆顺安南桐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证载建筑面积10236.65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建筑面积8831.42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面积1405.23平方米),土地面积164514平方米。征收范围为万盛区南桐镇其林路40号国有土地、房屋和附构筑物等实施征收,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为准。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南桐镇负责房屋征收的组织实施及补偿安置工作,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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