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4-002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3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4-10-3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标准、规范。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有偿使用政策,组织实施土地储备整治,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及价款的征收。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划定辖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和报批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

7.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规划对城乡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按分级管理制度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承担规划条件的审批工作,承担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报批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本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10.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辖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土地开发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建设类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11.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辖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测量标志保护。

15.承担全区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林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6.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

18.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19.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20.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21.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22.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3.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农村林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24.贯彻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5.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6.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经开区管委会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落实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27.负责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规划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相应的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28.督促和指导镇街履行规划和自然资源属地管理职责。

29.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30.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1.职能转变。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推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把万盛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局党务、政务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开展重要课题和综合性政策调研。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组织人事、财务、档案、后勤、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外事、保密、统计等工作,统筹局系统安全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开展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许可和备案相关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及有偿使用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含出让、划拨、军队用地转让)、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含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及公益设施)、城镇居民修建住宅、建设项目规划、临时用地、四荒土地使用权流转、采矿权转让、非煤矿山采矿权登记等行政审批和区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工作。负责规划和自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测绘信息科)。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负责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不动产测绘等工作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测量标志保护。承担科技发展、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国土空间规划科(万盛经开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战略的协调、调研工作。承担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的区级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价和预警工作。负责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综合信息统计等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实施时序,优化土地供应和建设项目安排的有关工作。承担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区规划委员会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建筑规划科(市政交通规划科)。贯彻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规划管理和市政交通规划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按照分级管理制度承担建筑项目和市政、交通项目的规划条件函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建筑空间形态规划设计、重大建筑项目方案征集和规划许可过程中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市政专项规划、区域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落实市政、交通规划控制线的相关管理任务和指导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其他市政、交通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平衡,统筹项目需求和时序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村镇规划科(文化风貌科)。贯彻执行村镇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指导开展乡村设计工作。组织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承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基层所。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有关专项规划编制。配合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的组织认定和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和区域准入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用途管制信息系统,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实施。贯彻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及转用和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批后实施的监管工作,组织调处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安置争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7.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万盛经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储备、生态修复及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并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苗圃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经开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和成果巩固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8.林业资源管理科。负责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等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编制有关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草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以及草原资源的发展和保护。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林业、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林业行业统计。依法监督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起草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国土绿化有关政策。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提出林业生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及林业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整治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安全管理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矿产资源管理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权益利用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资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党群事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预防中心;万盛、东林、万东、南桐、关坝、青年、丛林、金桥、石林、黑山等10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877.89万元,支出总计7877.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2.1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重要生态系统改善项目、节能环保、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87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2.1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重要生态系统改善项目、节能环保、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7.8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87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2.1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重要生态系统改善项目、节能环保、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46.52万元,占42.5%;项目支出4531.38万元,占5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77.8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52.1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重要生态系统改善项目、节能环保、地质灾害防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55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重要生态系统改善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5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林业资源管理等项目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55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重要生态系统改善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5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林业资源管理等项目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9.45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1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增加抚恤金、招录新的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增加 。

(2)卫生健康支出148.95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部分护林人员的社保由补充护林人员社保专项资金支付。

(3)节能环保支出319.79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03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林业资源管理等项目资金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37.32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32万元,增长219.4%,主要原因是土地成本等项目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2180.42万元,占2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64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阻隔带等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82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地质灾害等项目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29.08万元,占4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4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等项目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110.36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46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变化,公积金缴纳减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林场管护站项目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人员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1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维护、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8.64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原粮食公司仓储用地土地成本等支出。本年支出5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8.64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原粮食公司仓储用地土地成本等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6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严格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7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7.1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4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化,在编职工需参加在岗培训;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线下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6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各业务科室森林防火设施、土地出让评估、执法、规划业务等服务类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个一级项目、 6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 4531.38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332-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赵红梅

联系电话

48292161

自评总分(分)

98.07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全面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根据全市统一工作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万盛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完成国土空间“一张图”系统建设,为规划实施及管理提供平台保障。结合实际需要,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调整工作,支撑各类项目建设。
2、全面强化耕地资源保护。一是健全耕地保护组织领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13.45万亩现有耕地保有量不再减少,全力恢复3.4877万亩耕地缺口。继续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提请管委会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二是严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关。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不打折扣地执行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数量、质量不降低。三是强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强用地前期服务,会同交通、水利、发改等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在项目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就占用耕地问题提前开展评估、论证、审查,做好选址避让,做到少占耕地、尽量不占永久基本农田。
3、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矿山开采监管工作。督促实地核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认真开展矿山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加大矿山实地核查力度,强化矿业权管理,严防超层越界开采,引发安全事故,严厉制止、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二是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生产矿山加快相关开采技术的改造升级,实现资源节约高效开发;同时要求新建矿山布局合理,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不断强化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主体意识,引导企业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4、全面深入林长制改革。充分发挥林长制统领作用,推动林业各项工作真落实、出实效、见成果。一是加强重点问题巡防巡查。针对山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抓紧抓实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网格护林员巡林护林工作,推广运用“智慧林长”,提高问题发现处置成效。二是加强林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员配置,加强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护,确保网格护林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针对特殊地区特殊时段,采取增设检查哨卡、增加上岗护林员、加大检查力度等方法,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落实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推深做实“林长+山林警长”等法治工作协同机制,推动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山水林田湖草协同治理,推动“林长+河长”联动,协同推进上下游、左右岸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5、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控防治。一是抓好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针对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和要求施工,同时倒排工期,严格打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资金治理项目和控制性勘查项目。二是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会同各镇街,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加强与应急、民政及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宅基地复垦、危旧房改造、倒房重建、乡村振兴等项目和资金,提高群众避险搬迁积极性,确保年度完成任务。三是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调查和追究地质灾害责任人的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的生产安全责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治理。
6、全面遏制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新增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是土地执法方面,重点打击违法占耕建房,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问题。二是矿产执法方面,严肃查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三是规划测绘执法方面,从问题地图、超越资质测绘等方面着手,严肃开展执法工作。四是不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重庆市总林长令第1号》,扎实推进全区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7、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统筹抓好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牵头涉及我区改革任务的8项工作。二是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积极对接企业,建立底单台账,针对规划、征地、供地等环节,明确专人,靠上服务,积极争取上级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超常规全方位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解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全面梳理各类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通过减免小微型企业登记费,受疫情影响可申请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惠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服务企业发展。


以空间规划为引领,建设现代化郊区新城。着力做好“持续优化、彰显特色、放大优势”三篇文章,加快扩容提品质,努力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区域中心城市;以粮食安全为根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把耕地保护工作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产量一体化保护,确保粮田姓“粮”、农地姓“农”;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制定《万盛经开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本年度完成评审备案1件;服务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配合中石化完成“2022—2023年川东南新场南三维地震资料采集”项目,初步探明丛林镇境内页岩气资源有利区面积37平方公里,页岩气资源量达340亿方;梳理全区煤矸石资源,明确14个可利用煤矸石监管主体,引导科学绿色开发,增加地方收益;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公开出让矿业权1宗,成交1宗,可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约6707.1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成果的通知》,开展“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专项行动,巡查生产矿山450人次、关闭煤矿55人次,今年全区矿山均未发生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力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坚持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加快实现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全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推进会、全市“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暨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今年4月万盛被评为林长制工作优秀区县。坚持生命至上,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排除隐患筑牢防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强化防灾责任落实,做群众的“安全守护者”,开展识灾、防灾、避灾宣传活动,发放各类防地灾宣传资料4000余份,组织200余人参与地灾知识培训,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组织各镇街对全区113处地灾隐患点全覆盖开展避险演练,参演人数4200余人,模拟从地质灾害预警到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切实增强村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筑牢生命安全防线。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全覆盖,出动“四重”网格员5300人次开展汛前排查、汛期“三查”;狠抓项目安全管理,完成1个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治理项目、8个危岩排危除险项目;强化对疑似隐患点、已有隐患点变形区域的巡查,对21处隐患点警示牌进行完善更新,现场核实疑似地灾险情20余起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是否核心指标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说明

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个数

27

5

27

5


补助受灾人数

人次

300

5

300

5


城周森林屏障面积(含退耕还林)

5525

2

5525

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数

2

5

2

5


调查耕地面积

300

2

300

2


对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补偿价格评估

2

2

2

2


规划编制数量

13

5

13

5


规划交流培训次数

12

1

13

1


国土变更调查入库区县报告数据

1

3

1

3


枯死松木除治面积

万亩

5

4

7.9

4

部分疫区已拔出

矿区调查报告

26

2

26

2


历史文化资源规划编制数

6

2

6

2


落实总体规划编制或者修改数量

45

2

45

2


评估绿色矿山数量

18

2

5

0

部分矿山暂停生产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公益林面积

万亩

11.87

2

11.87

2


投保公益林面积

万亩

20.1

2

20.1

2


土地出让评估报告

10

3

14

3

实际完成14个

完成耕地恢复

万亩

3.4877

2

3.4877

2


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

%

100

10

100

10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

万亩

2

2

2

2


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手续指标数

3

3

3

3


在职及退休人员津补贴需保障人数

272

2

272

2


工资及社保及时率

%

100

2

100

2


税款申报时限准时率

%

100

2

100

2


预决算信息公开合规率

%

100

10

100

10


“三公”经费调剂备案及时率


定性

及时报备

5

1

5


绩效运行监控率

%

100

5

100

5


减少经济损失

万元

200

2

200

2


完成非税收入

万元

5000

2

5000

2


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地灾搬迁补偿到位率

%

100

2

100

2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2

90

2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是否核心指标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不动产管理专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量

12000

人/次

10

12000

10


登记发证比例

99

%

20

99

20


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手续指标数

3

10

3

10


办结率

99

%

10

99

10


不动产按时登记率

100

%

10

10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20

99

2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99

10


2

土地及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管理专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80

对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补偿价格进行第三方审计报告个数 

2

10

0

0

本年度无收回使用权情况。

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报告

10

5

13

5

实际情况有变。

土地出让勘测定界报告 

10

10

10

10


成果报告

16

5

27

5

实际情况有变。

调查面积

300

5

300

5


林相改造

1500

5

0

0

方案调整,2024年开工建设。

森林抚育

70

公顷

5

70

5


湿地生态缓冲带

7

公顷

5

0

0

方案调整,于2024年开工建设。

新增耕地备案面积

95

5

95

5


新增耕地验收面积

95

5

95

5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

15

100

15


人居环境改善

定性

改善


10

1

10


群众对施工满意度

95

%

5

95

5


3

执法监管专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80

拆除违法建筑数量

18

20

18

20


存量违法图斑的整改

1000

20

200

0


违法建筑新增率

30

%

20

30

20


严守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

14.04

万亩

20

14.04

20


群众满意度

90

%

10

90

10


4

自然资源及测绘地理管理专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地理国情监测范围

0.056

万平方公里

5

0.056

5


数据更新覆盖面积

566

平方公里

10

566

10


数据更新入库区县数

1

10

1

10


图斑

600

5

600

5


影像数据源陆地国土覆盖率

100

%

20

100

20


保证地下管线普查更新数据的完整性和现势性,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需求,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95

%

10

95

10


便于国土空间报批数据准确性

95

%

15

95

15


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政府各部门和各行业、专业测绘提供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100

%

10

100

10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需求

95

%

5

95

5


5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80

地灾汛前排查、汛后核查等群测群防次数 

57

10

57

10


矿区调查报告

26

10

26

10


评估绿色矿山数量

18

10

6

0


现场复核矿业权数量 及报告

18

10

45

10


发证生产矿山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

%

10

100

10


全区固体矿产年度开采总量

600

万吨

40

585

30


6

地质灾害防治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91

地质灾害年数据更新量

20

15

20

15


地质灾害年数据检查量

20

15

20

15


参与救援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率

90

%

20

90

20


及时补助搬迁人员

99

%

15

99

15


及时开展地灾隐患点检测

90

%

10

90

10


受灾补助人数

300

人次

10

273

1


避险移民搬迁工作满意率 

90

%

5

90

5


7

规划编制专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规划交流培训次数

10

15

13

15

全年开展规划交流培训实际次数为13次

96.67

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审查次数

10

5

13

5

开展技术审查13次。

历史文化资源规划编制数

6

20

6

20


落地类规划编制数量 

13

10

13

10


保证历史文化的完成性

95

%

10

95

10


落实总体规划编制或修改数量

45

15

44

11.67


指导解决规划实施问题量

10

10

10

10


使用者满意度 

95

%

5

95

5


8

林业改革发展专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85

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11.87

万亩

5

11.87

5

市林业局管理自己完成

新增动植物物种

49

5

0

0

市局完成

新增监测湿地保护面积

745

万公顷

5

0

0


重要湿地监测数量

2

5

2

5

市局完成

.外来物种监测率

90

%

5

0

0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准确率

100

%

20

100

20


集中管护费到位率

100

%

5

100

5


农户增收

317.27

万元/年

40

317.27

40


9

林业生态保护专项

国有林修复

20.1

万亩

10

20.1

10



设备在线率

97

%

5

97

5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

20.1

万亩

5

20.1

5



退耕还林达标率

90

%

5

90

5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

2

万亩

5

2

5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1

次/年

5

8

5



自然保护地的巡查巡护

4

次/年

5

16

5



自然地保护周宣传

1

次/年

5

1

5



松材线虫病病死松树率

10

%

5

10

5



松材线虫病处治合格率

95

%

5

95

5



松材线虫病治理及时率

100

%

5

100

5



森林保护率

95

%

10

95

10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

5

10

5

10



自然保护地覆盖率

90

%

5

90

5



群众满意度

95

%

5

95

5



10

机关运行管理专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100000

5

100000

5



临聘人员数量指标

43

人数

10

42

7.67



承担本单位工作量

60

%

5

60

5



工资社保保障及时率

100

%

10

100

10



科学安全管护档案资料数量

50000

册卷

10

50000

10



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30

%

20

30

20



档案信息查询量

9500

人次

20

9500

20



服务对象满意率

95

%

5

95

5



人均费用

35000

元/年

5

35000

5



11

林业资源管理专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12.75

元/亩

2

12.75

2



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11.87

万亩

2

11.87

2



苗木储备

280000

2

280000

2



能涵盖自然保护地内保护物种

100

1

100

1



清退人员数量

10

人次

2

10

2



森林消防队伍配置达标率

95

%

2

95

2



山场除治面积

5

万亩

2

7.9

2

疫情范围减少


退耕还林达标率

95

%

2

95

2



巡查次数

6

2

1300

2

加强巡查力度


种植树木

500

2

320000

2

包含义务植树


“一张图”更新完成准确率

98

%

2

98

2



补助金发放准确率

100

%

2

100

2



符合上级标准,通过验收

定性

合格


2

1

2



公益林投保覆盖率

100

%

2

100

2



火灾案件查处率

100

%

2

100

2



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有效率

100

%

2

100

2



林业工作站数量

1

10

1

10



森林保险缴纳的准确率

100

%

2

100

2



森林火灾下降率

90

%

2

90

2



松材线虫病除治合格率

99

%

10

99

10



松材线虫病治理及时率

100

%

2

100

2



被清退人员费用

12000

元/人年

2

10000

0

死亡一人


减少经济损失

200

万元

5

200

5



林农增收

105.94

万元

5

105.94

5



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90

%

5

90

5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95

%

5

95

5



能涵盖自然保护地内保护物种

100

%

5

100

5



群众满意度

5

%

5

95

5

年初指标填写错误


成本控制

16

万元

1

16

1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是否核心指标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万盛经开区林场箐溪管护站(国有林场)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安排项目个数

1

20

1

20


项目开工率

90

%

20

100

20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0

%

10

100

10


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

80

%

10

100

10


有关国有林场管护用房设施条件

定性

有效改善


20

1

20


群众满意度

90

%

10

90

1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落实重要生态系统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00万元,评价得分79分,评价等次为中,绩效评价发现了工期控制不善,存在滞后;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主要问题。提出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和监管,多方面综合考虑项目进行中的难度和不确定因素,增加备选方案,避免出现工期严重滞后的情形,二是建议已完工项目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921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