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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2-00876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125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万东镇万盛城区至方家山公路工程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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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9-02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125


万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出的万东镇万盛城区至方家山公路工程拟占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稳经济保民生涉林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林审〔20221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占用万东镇新田村3社、4社、9社和31社的集体林地2.0192公顷,消耗林木蓄积139立方米。

二、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有关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完成后,需在半年内恢复边坡植被。

三、协调处理好公路建设占用林地补偿的相关事宜。

四、施工前,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该区域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采伐后的马尾松按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置。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9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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