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2-00632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54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关于重庆市万盛区若兰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扩能55万吨矿区(二期)开采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2-05-1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2-05-10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54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万盛区若兰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

扩能55万吨矿区二期开采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重庆市万盛区若兰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提交的重庆市万盛区若兰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扩能55万吨矿区二期开采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占用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坝镇林地3.8657公顷,该林地用采石场开采

二、占用期限:202210日至20249日止。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仍需要使用林地,需及时重新办理延期手续。

三、占用期间,注意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因施工引发森林火灾。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不砍或少砍林木,如确需采伐,应先办理林木采伐证。

五、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六、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你单位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按有关规定,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463884元。

此复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2510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