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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2-00378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21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月台商贸经营部养殖场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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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29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2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月台商贸经营部

单位提出的在关坝镇双坝村千口社修建的“养殖场”项目拟占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临时使用林地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1922号)文件精神,经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占用关坝镇双坝村集体林地0.0477公顷,消耗林木蓄积5.4立方米。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施工完成后,需在半年内恢复边坡植被。

二、占用期限:2022329日至2024328日止。

三、在施工过程中,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有关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施工前,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该区域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采伐后的马尾松按照疫木相关管理规定处置。

五、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六、按有关规定,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9080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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