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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2-00115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7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关于丛林镇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海孔村松涛湾至大堡山公路)变更设计项目 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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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5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丛林镇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海孔村松涛湾至大堡山公路)变更设计项目

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7


丛林镇海孔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丛林镇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海孔村松涛湾至大堡山公路)项目拟占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使用林地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1922号)文件精神,经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占用你松涛湾社集体林地2.0131公顷,消耗林木蓄积40.2立方米(详见明细表)。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施工完成后,需在半年内恢复边坡植被。

二、在施工过程中,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有关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协调处理好公路建设占用林地补偿的相关事宜。

四、施工前,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该区域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采伐后的马尾松按照疫木相关管理规定处置。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21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丛林镇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海孔村松涛湾至大堡山公路)项目拟占用林地明细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

项目

公路名称

拟使用林地权属

拟使用林地面积

蓄积

丛林镇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海孔村松涛湾至大堡山公路)变更设计项目

丛林镇海孔村松涛湾至大堡山公路

丛林镇海孔村松涛湾社集体

2.0131

40.2

总计


2.0131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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