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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1-01683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47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凯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沙湾 建筑垃圾消纳场扩建(王家坝村大塘渣场一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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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凯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沙湾

建筑垃圾消纳场扩建(王家坝村大塘渣场一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47号


重庆凯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重庆市凯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沙湾建筑垃圾消纳场扩建(王家坝村大塘渣场一期)拟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占用万盛经开区南桐镇王家坝村通杆坡社1.4939hm2。该林地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场扩建。

二、占用期限:20211110日至2023119日止。

三、占用期间,注意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因施工引发森林火灾。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不砍或少砍林木,如确需采伐,应先办理林木采伐证。

五、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六、按有关规定,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84180元。

  

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11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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