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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1-13969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16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石林镇杨廷勇种植蘑菇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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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石林镇杨廷勇种植蘑菇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16

杨廷勇:

你提交的石林镇杨廷勇种植蘑菇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临时占用万盛经开区石林镇两河村双河社集体林地0.0185hm2。该林地用于蘑菇种植临时用地。

二、占用期限:2021827日至2023826日止。

三、占用期间,注意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因施工引发森林火灾。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不砍或少砍林木,如确需采伐,应先办理林木采伐证。

五、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六、按有关规定,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220元。

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18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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